卢氏县木桐中学校园文化建设竞争性谈判成交结果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8-07-05 16:4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卢氏县木桐中学的委托,就卢氏县木桐中学校园文化建设进行竞争性谈判会议,现就本次竞争性谈判的谈判结果公布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1、项目名称:卢氏县木桐中学校园文化建设
2、采购编号:卢采购(2018)第434号
二、采购项目概况:
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谈判内容:校园文化建设(详见采购清单);
3、质量要求:合格;
4、交货期:30日历天;
三、公告发布媒体及日期:
1、公告媒体: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三门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卢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时发布招标信息。
2、公告日期:2018年06月27日-2018年06月29日
四、谈判信息:
谈判时间:2018年07月05日10时00分
谈判地点:卢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
谈判小组名单:石景召、杨洁、董玉霞
五、定标日期:
2018年07月05日
六、谈判结果:
成交供应商:河南润璞文化艺术设计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长垣县长城大道东段96号
成交金额:大写:贰拾柒万玖仟零贰拾元整
小写:(¥279020.00元)
交货期:30日历天
质 量:合格
法人及项目负责人:郎树民
联系电话:18603802968
成交内容:见附件
七、中标服务费:
按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的规定下浮30%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本项目收取中标服务费为:¥2929.71元
八、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三门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卢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九、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卢氏县木桐中学
地 址:卢氏县木桐乡木桐街
联 系 人:任千岁
电 话:13849849230
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卢氏县柳林路太阳神公寓五楼
联 系 人:王守信
电 话:0398-2113871、13839838271
电子信箱:582524775@qq.com
各响应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人签字)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等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附件[点击下载]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1、项目名称:卢氏县木桐中学校园文化建设
2、采购编号:卢采购(2018)第434号
二、采购项目概况:
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谈判内容:校园文化建设(详见采购清单);
3、质量要求:合格;
4、交货期:30日历天;
三、公告发布媒体及日期:
1、公告媒体: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三门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卢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时发布招标信息。
2、公告日期:2018年06月27日-2018年06月29日
四、谈判信息:
谈判时间:2018年07月05日10时00分
谈判地点:卢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
谈判小组名单:石景召、杨洁、董玉霞
五、定标日期:
2018年07月05日
六、谈判结果:
成交供应商:河南润璞文化艺术设计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长垣县长城大道东段96号
成交金额:大写:贰拾柒万玖仟零贰拾元整
小写:(¥279020.00元)
交货期:30日历天
质 量:合格
法人及项目负责人:郎树民
联系电话:18603802968
成交内容:见附件
七、中标服务费:
按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的规定下浮30%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本项目收取中标服务费为:¥2929.71元
八、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三门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卢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九、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卢氏县木桐中学
地 址:卢氏县木桐乡木桐街
联 系 人:任千岁
电 话:13849849230
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卢氏县柳林路太阳神公寓五楼
联 系 人:王守信
电 话:0398-2113871、13839838271
电子信箱:582524775@qq.com
各响应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人签字)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等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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