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2018年度戏曲动漫设计制作及推广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北京华夏京诚咨询有限公司受文化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的委托,就“文化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2018年度戏曲动漫设计制作及推广服务采购项目”项目(项目编号:HXJC2018FG/030)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HXJC2018FG/030
项目名称:文化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2018年度戏曲动漫设计制作及推广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方式:010-82582667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文化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文津街7号临琼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陈老师,010-88003035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项目用途:本项目将遴选1家合格的服务商为采购人制作25部,总时长不少于250分钟的戏曲动漫作品。已通过2018年度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地方资源项目立项的、有戏曲动漫建设任务的项目承建单位,将参考本次招标结果进行采购,价格标准将不得超过本次中标人的报价。
简要技术要求:
3.3.1 投标单位需制定戏曲动漫设计制作方案,方案能够体现戏曲动漫制作流程、技术实现、每部内容梗概等方面。
3.3.2 每部戏曲动漫内容以经典剧目为蓝本,融入相关戏曲知识,按照儿童及青少年受众的特点再创作,浓缩成10分钟左右寓教于乐的戏曲动漫作品。
3.3.3 每部戏曲动漫需要根据剧目特点单独设计人物、场景、动画、音效等,设计符合戏曲表演规律,能够呈现戏曲艺术精粹。
3.3.4 每部戏曲动漫中的唱腔引用本剧目表演名家或专业戏曲演员的原声,人物设计符合戏曲舞台上演员的着装、化妆特点,各种人物形体比例关系,以及人物性格特点,结合动画造型技法,构建出具有戏曲原创动漫特色的人物造型。
3.3.5 场景设计体现戏曲舞台元素,展示不同戏曲的地域特色,尤其注重展示戏曲程式化场景,并结合动画虚实场景结合特点。
3.3.6 戏曲动画将戏曲程式化动作结合到动画的运动规律中,并且符合动画的艺术语言及表现形式。
3.3.7 在动画中,对于戏曲表演程式化的动画需要提炼和概括出重要的动作,并结合场景画面的设计,表达故事情节。
合同期限:服务期12个月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华夏京诚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金运大厦B座802室(西直门文慧桥西南角)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徐先生 010-82582667-811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5月17日
中标日期:2018年06月12日
总中标金额:248.75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序号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1 | 九天星(湖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五一路235号湘域中央1栋1516室 | 248.750000 |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2.69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依据,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费标准详见附件
评审专家名单:
廖文芳、李树声、牛睿、杨燕、李亚男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中标标的名称:文化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2018年度戏曲动漫设计制作及推广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要求:本项目将遴选1家合格的服务商为采购人制作25部,总时长不少于250分钟的戏曲动漫作品。已通过2018年度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地方资源项目立项的、有戏曲动漫建设任务的项目承建单位,将参考本次招标结果进行采购,价格标准将不得超过本次中标人的报价。
六、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