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山县教育体育局关于鲁山县健康路小学、花园路小学附属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鲁山县教育体育局的委托,就鲁山县健康路小学、花园路小学附属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1.1项目名称:鲁山县健康路小学、花园路小学附属工程
1.2项目编号: LZC2018-Bg028
二、公开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2018年3月29日同时在《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鲁山县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8年5月29日
评标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评标专家:杨艳娜、李海军、逯瑞林、张东伟、秦兴云
四、中标信息:
一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省帆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886293.88元
资质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工期:45日历天;质量:合格
项目经理:李珂兴 注册编号:豫241131341300
技术负责人: 王利杰
项目组成人员:安全员:胡晓迪 施工员:王威 质量员:穆林英
资料员:张曼玉 试验员:张桂芳 标准员:王阁阁 材料员:陈现辉
项目经理业绩:桐柏牧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一标段
企业业绩:鹤壁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建设工程
安阳市信息工程学校新建餐厅建设项目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省同裕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888889.04元
资质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工期:45日历天;质量:合格
项目经理:崔庆龙 注册编号:豫241151568608
技术负责人: 张宏伟
项目组成人员:安全员:窦百富 施工员:张雪粉 质量员:邢玉华
资料员:张艳娜 试验员:张风姣 标准员:郑涛 材料员:王小卉
业绩:郸城县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薄改学校改造计划建设项目第七标段
太和县镜湖小区人民医院家属院、烟草小区家属院改造工程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正海实业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889821.42元
资质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工期:45日历天;质量:合格
项目经理:李静 注册编号:豫241121226759
技术负责人:毛劝醒
项目组成人员:安全员:王文生 施工员:张鹏冲 质量员:付丽丽
资料员:门雪芬 试验员:卢宗玉 标准员:郭洋 材料员:李辉
业绩:禹州市朱阁镇二中、张得镇大槐小学教学楼工程
二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省精中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938751.71元
资质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工期:45日历天;质量:合格
项目经理:牛瑞辉 编号:豫241080909634
技术负责人:毛秋民
项目组成人员:安全员:李小勇 施工员:王增培 质量员:刘长城
资料员:郑慧君 试验员:卢语林 标准员:郑志攀 材料员:索 云
业绩: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二期艺术楼工程
鲁山县梁洼镇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施工项目
舞钢市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固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941745.41元
资质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工期:45日历天;质量:合格
项目经理:文江龙 编号:豫241141453613
技术负责人:任增康
项目组成人员:安全员:贾淼阳 施工员:王琦 质量员:李科峰
资料员:范淮郸 试验员:李龙飞 标准员:王通顺 材料员:王龙龙
业绩:2016年汝州市实验幼儿园等8所幼儿园新建改扩建项目
第三中标候选人:湖南泰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942579.17元
资质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工期:45日历天;质量:合格
项目经理:杨传宪 注册编号:湘243101013264
技术负责人:李黎平
项目组成人员:安全员:伍伟平 施工员:洪伊朗 质量员:付淑珍
资料员:李琴 试验员:荣芳 标准员:陈小刚 材料员:傅雪花
业绩:浏阳市太平桥初级中学新建食堂和浏阳市太平桥初级中学宿舍建设工程
五、中标信息发布媒体
本次结果结果公告同时在《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鲁山县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发布。参照《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改委员会(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本项目收取招标代理费为:第一标段10000.00元,第二标段10000.00元。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鲁山县教育体育局
联系人:谭先生
电 话:0375-5091332
地 址:鲁山县人民路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375-7038879
地址:平顶山市新华路与南环路交叉口向西300米路南胜利跆拳道8楼(汉庭宾馆西側)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