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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峡县丁河镇中心学校关于西峡县丁河镇中心学校电子产品和办公电器设备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8-05-15 17:4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西峡县丁河镇中心学校的委托,就西峡县丁河镇中心学校电子产品和办公电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 ,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定标,现就本次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1.1 项目名称:西峡县丁河镇中心学校电子产品和办公电器设备采购项目

 1.2 项目编号:XXZFCG201804065

2. 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2.1 项目采购内容:采购电子产品、电器产品一批(详见附件)。

2.2 标段划分:共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电子产品

第二标段:电器产品

2.3 质量及服务要求:所投产品要求一年质保,一年内免费上门服务,所有产品在质保期内免费维修或更换。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在2小时以内,4小时到达现场,24小时内解决问题。

2.4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 采购预算

第一标段:电子产品35.3万元

第二标段:电器产品33.95万元

2.6 供货安装时间:中标后25日历天内签订合同并供货安装完毕。

2.7 付款方式:供货安装调试完成,在中标方委托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验收后,当年支付总款项百分之九十五;从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使用期间,若无出现质量、服务等问题,满1年后支付剩余款项。

2.8 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3. 公告媒体及日期

3.1 公告媒体:《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南阳市政府采购网》、《西峡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西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恒信咨询网》

3.2 公告日期:2018年5月15日

4. 评审信息 

   4.1评审日期: 2018年5月14日            

   4.2 评审地点:西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3 谈判小组名单: 薛光、杨静、张平。

5. 成交信息 

第一标段

成交供应商名称:南阳市龙吉锐商贸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西峡县五里桥镇葛营村康佳育苑北楼3楼   

成交金额叁拾伍万贰仟元352000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数量、单价 、规格型号

序号

主要成交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一次单价(

规格型号

1

鸿合交互触控一体机

8

15000

鸿合HD-i6579E

2

推拉黑板

8

1800

文贝思特4000*1300mm

3

笔记本电脑

8

7100

联想小新潮7000

第二标段

成交供应商名称:西峡锋诚商贸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西峡县西坪镇开发区 

成交金额:叁拾叁万捌仟柒佰元338700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数量、单价 、规格型号

序号

主要成交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一次单价(

规格型号

1

72柜机

37

7995

格力KFR-72LW/(72591)FNhAa-A3

空调类型立柜式空调

冷暖类型冷暖电辅

变频/定频  变频

空调匹数大3.0P

适用面积34-50

能效等级三级能效

控制方式键控/遥控

 技术参数制冷剂R32

制冷量7200W

制冷功率2470W

制热量8500W

制热功率3050W 

循环风量1200m3/h

室内机噪音22-46dB

室外机噪音56dB

 特色功能是否静音是

清洁功能自动清洁

杀菌类型除甲醛

保修政策全国联保,享受三包服务

空调安装主线:16平方国标铜芯电缆,副线6平方国标铜芯电缆,具有安全安装实施方案,及线材质量保证证明材料

2

电视

2

6000

飞利浦65puf6701参数

屏幕尺寸65英寸屏幕分辨率超高清4K3840x2160HDR显示支持屏幕比例16:9

3

水器

4

4480

四季沐歌(MICOE)太阳能热水器全自动上水 黄金50° 20 管长1.8M

4

6. 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相关法律规定收取标准,向中标人收取代理服务费第一标段5300元;第二标段5100元

7. 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人:西峡县丁河镇中心学校

人:陈宝文

   话:0377-69828219

   址:西峡县丁河镇

采购代理机构: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曹高燕

 话:13803773266  0371-86688491

 址: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采购项目联系人和电话:曹高燕13803773266

西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址:西峡县白羽路与人民路交叉口向南20米西峡县信用联社院内

人:郭文峰

联系电话:0377-60207867                         

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成交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

 西峡县丁河镇中心学校

                                                  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18515[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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