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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阳县旅游交通指示牌采购及安装项目中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8-05-15 15:2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凤阳县旅游交通指示牌采购及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czcg201804-183/ZFCG-H201804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8420

开标日期:20185141500

中标供应商名称:安徽路桥集团交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468号易居时代公寓8403

中标金额:人民币伍拾柒万玖仟捌佰元整(¥579800.00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在县内省道、县道及重要道路交叉口设置32块旅游交通指示牌以及修改、移动8块旅游交通指示牌版面(指引县内重要景区、高星级农家乐、乡村旅游示范村),详见交易文件。

评审委员会名单:李少杰、周永明、李文戈、张春雨、胡明

招标人名称:凤阳县旅游局

地址:凤阳县新城区

联系人:金主任

联系方式:18255002409

招标机构名称:安徽中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蚌埠市胜利东路1516

项目负责人:吴兵

联系电话: 0552208056615955228373

收费标准:按滁招管[2014]5号文件的收费标准收取

收费金额(含专家费用3800.00):10700.00

公告期限:2018515日至2018517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蚌埠市胜利东路15163305室,联系电话:0552208056615955228373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机构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0-6367816)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采购人:凤阳县旅游局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中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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