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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洛阳市纪委市监察委办公用房改造工程成交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8-05-03 15:4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洛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委托,就洛阳市纪委市监察委办公用房改造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评审,现将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洛阳市纪委市监察委办公用房改造工程

        采购项目编号:洛公交易采购[2018]045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复编号:洛购通[2018]47

    三、主要成交标的简要说明:洛阳市纪委市监察委办公用房改造工程为5-12层原有吊顶、部分墙体拆除及改造,部分隔墙拆除、墙面涂料铲除重新粉刷、消防及电路改造、电子感应门购置及安装(包含电子感应系统、门禁等)、配套设施及其他附属设施改造等施工图内所有内容(详见磋商文件及施工图)。

        工期:30

四、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80417 

五、评审日期及地点:20180503日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三室  

六、成交供应商名称及成交金额:河南城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成交供应商,成交金额为1780000.00元,地址为:林州市采桑镇行政路南段37号。

七、磋商小组名单:耿海峰、曾庆雪、孙惠贤、袁淑琴、曹绍国

八、采购单位名称:洛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 河南省洛阳市开元大道市党政办公大楼18楼东 

联系人及电话:曹先生   0379-63283808

九、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洛阳市王城大道286

联系人及电话:赵先生   0379-69921027   69921028

十、本公告已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请成交供应商到我处领取成交通知书,超过公告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首日已领取。

十一、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8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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