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野区王村镇河流污染防治工程项目(二次)结果公示
牧野区王村镇河流污染防治工程项目(二次)结果公示
一、招标人:新乡市牧野区王村镇人民政府
二、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国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三、项目名称:牧野区王村镇河流污染防治工程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新牧财招2017-042;新交GCZB-2017-0235
四、招标范围: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五、结果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山水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垣联合(北京)城乡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地址:封丘县工业路与工业三路检查口产业集聚区创业服务中心、北京市朝阳区阜通西大街20号院1号楼2层201内207房间;
项目经理:牛亚平; 资质证号:豫141151627407;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昌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阳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林州市采桑行政路37号、安阳市开发区黄河大道53号;
项目经理:刘瑞鹏; 资质证号:豫141151625557;
第三中标候选人:新乡市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洛阳城事建设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址:省道311线封丘县潘固段路南、洛阳市洛龙科技园宇文恺街1号;
项目经理:王有峰; 资质证号:豫141131313883;
六、评标委员会成员:王松林、余卫鸿、孔玉红、张继华、申海森。
七、项目发布招标公告日期:2017年12月22日
八、项目联系人:邹立新 电话:15937340903
九、监督单位:
新乡市牧野区财政局 0373-3069548
十、本项目结果公示期为三天
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招标代理机构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招 标 人: 新乡市牧野区王村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河南国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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