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棠镇庄里村照明节能改造能源托管(十年期)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本项目(项目编号:J3ZC2017Z149)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政府采购,现将具体中标情况公告如下 | ||||||
项目名称 | 采购期限 | 代理机构 | 中标人 | 中标金额 | 评审专家 名单 | |
甘棠镇庄里村照明节能改造能源托管(十年期)采购项目 | 服务期 十年 | 名称:黄山市黄山区甘棠镇人民政府 地址:黄山区甘棠镇 联系方式: 0559-8580748 | 名称:安徽国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黄山区翡翠西路北侧(档案局一楼) 联系方式: 0559-8509657 | 名称:黄山市诺得威城建工贸有限公司 地址:黄山市屯溪区江南新城百合苑13幢118室 | 1385000.00元/十年 | 方国兵 鲍卫宁 汪剑强 方玉龙 胡浩 |
项目服务要求 | 甘棠镇庄里村目前现有道路照明路灯总数191杆,盏数514盏,功率88.07千瓦。其中400W钠灯9盏、250W钠灯277盏、85W节能灯20盏、65W节能灯208盏。将原有高压钠灯进行LED路灯改造,项目采取全托管模式,即对项目所有灯具进行LED改造,并在中标年限内承担灯具的维修、维护、管理以及电费的缴纳。 | |||||
中标人业绩 | / | |||||
其他 | 1、开标时间:2018年01月04日09时00分; 2、本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2018年01月04日至2018年01月05日; 3、对中标结果有质疑的,投标人最迟应在本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质疑联系电话:0559-8509657); 4、监管电话:0559-8512175。 | |||||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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