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川县人民政府信访局关于视频信访系统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采购条件
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栾川县人民政府信访局的委托,就视频信访系统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评审、谈判,现就本次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采购项目名称:视频信访系统采购项目
2.2 采购编号:LCG[2017]048号
2.3 项目地点:洛阳市栾川县境内
2.4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 供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培训等实施工作,使其进入运行阶段)
2.6 预算金额:约98万元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
2.8 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2.9 采购范围:视频信访系统采购,具体参数详见谈判文件
三、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是) 采购中小微(监狱)企业制造的产品(是)
四、公告发布日期
2017年12月19日至2017年12月21日
五、谈判日期及地点
5.1谈判日期:2017年12月 26 日上午10时00分
5.2谈判地点: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栾川办事处(栾川县栾川乡派出所西50米二楼)
六、谈判小组名单
李秋育、高静、张莹斐
七、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洛阳上升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注册地址:洛阳市西工区西小屯东涧沟村洛阳升龙广场E区第3幢1-1103
成交金额:958000.00 元
供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5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培训等实施工作,使其进入运行阶段)
质保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质保期2年
八、公告日
2017年12月27日(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栾川网》、《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九、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 购 人:栾川县人民政府信访局
地 址:洛阳市栾川县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0379-66813669
代理机构: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东方今典天汇中心1号楼2307室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0379-80883666
邮 箱:hnydlys@163.com
附件:竞谈文件
2017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