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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公安局蓟州分局机关 购买警务用车项目 (项目编号:JZGPC-2017-192)成交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12-14 06:4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天津市公安局蓟州分局机关 购买警务用车项目 (项目编号:JZGPC-2017-192)成交公告

    受 天津市公安局蓟州分局机关 委托,天津市蓟州区政府采购中心 以 竞争性谈判 方式,对 购买警务用车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将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购买警务用车项目
2.项目编号:JZGPC-2017-192
二、成交信息
采购结果列表
包号 中标(成交)金额(万元)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第1包 622.31 天津小青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蓟县兴华第四中学西侧
详细商品信息列表
商品名称 规格型号 服务要求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万元) 总价(万元)
警务用车 本田CRV DHW6464R2CSE 见招标文件 26.0 23.935 622.31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陈文利,魏定亮,黄金芳,赵秀兰,孙建明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 乔先生
2.联系电话:022-82822855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公安局蓟州分局机关
2.采购人地址:蓟州迎宾大街88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宋永生:13820453635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蓟州区政府采购中心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蓟州区兴华大街56号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82822855
七、质疑、投诉方式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公安局蓟州分局机关、天津市蓟州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蓟州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八、未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的名称和其不符合项
被推荐潜在投标人名单和推荐理由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推荐意见
九、成交结果公告期限
结果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竞争性谈判文件公告

天津市蓟州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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