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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山县产业集聚区观摩小提琴产业园绿化工程评标结果公示

作者: 发布于:2017-12-13 11:3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确山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的委托,就确山县产业集聚区观摩小提琴产业园绿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工作,现就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确山县产业集聚区观摩小提琴产业园绿化工程

项目编号:确建招【2017】169

公告时间:2017 11月21日 至11月 27日 

开标时间:2017 1212 15时 00分

二、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一中标侯选人: 确山县建设工程总公司

   期:45日历天                  项目经理:王金柱

投标质量:合格                      投标报价:1146200.00

地址:河南省驻马店市确山县产业集聚区(企业法人:胡国造)

联系人:李海涛           联系方式:18037837011

第二中标侯选人:河南省确山县建筑工程公司

   期:45日历天                  项目经理:董建成

投标质量: 合格                      投标报价:1156000.00 元  

第三中标侯选人:河南省启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期:45日历天                  项目经理:杨建锋

投标质量: 合格                      投标报价:1149850.00 元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瓮宾(评委主任) 徐秀丽 张五洲 周全营 孟宪方

四、公示期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2017年12月13日至2017年12月15日

五、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质疑。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质疑函或书面投诉需加盖单位公章且有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并由投标报名时的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社保部门公章的近一年的养老保险明细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以质疑函或书面投诉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及书面投诉将不予受理。

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人:确山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0396-2739667

  址:确山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院内

代理机构: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人:先生

联系电话:18134493721/0396-3333721

    址:郑州市博学路龙子湖湖心岛正商学府广场A座20楼

七、监督单位及电话:

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孔先生:0396-7019809

确山县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      

王春祥:13507663839

2017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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