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旗县饶良镇程洼村道路建设扶贫项目(二次)结果公告
南阳市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社旗县饶良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社旗县饶良镇程洼村道路建设扶贫项目(二次)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采购人:社旗县饶良镇人民政府
地 址:社旗县饶良镇
二、采购代理机构:南阳市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阳市工业路137号
三、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社旗县饶良镇程洼村道路建设扶贫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SZZCJZ2017017
四、采购内容:新建水泥路2.3千米*4米*0.18米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六、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日期及媒介:2017年11月29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南阳市政府采购网》、《社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七、谈判信息:
谈判日期:2017年12月5日 下午16点整
谈判地点:社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八、谈判小组成员名单:张飞雁、王荣生、王太良
九、谈判结果:
第一成交候选人:河南弘丰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南阳市光武东路帝苑锦城1号楼201-202室
成交金额:人民币陆拾陆万壹仟伍佰伍拾壹元贰角贰分(¥661551.22元)
工期:30日历天
质量:合格
十、结果公告发布媒介:本项目结果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南阳市政府采购网》、《社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十一、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社旗县饶良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冯先生 电话:18338382767
采购代理机构:南阳市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377-60566266
各有关当事人对竞争性谈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竞争性谈判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社旗县饶良镇人民政府
南阳市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