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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师范学院图书文献资料购置项目单一来源成交结果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12-06 16:5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受安阳师范学院的委托,就安阳师范学院图书文献资料购置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审核和评审,现就本项目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安阳师范学院图书文献资料购置项目

项目编号:豫财单一采购2017-551

二、项目简要说明:详见单一来源文件附件[点击下载]

1.1项目概况:根据安阳师范学院教育事业经费预算编制,结合安阳师范学院学科设置、馆藏资源建设规划及年度资源建设任务,考虑到数据库资源采购的特殊性,安阳师范学院图书馆申请以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采购一批图书文献资料购置项目。

1.2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1.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4 项目包段划分:9个包段

包段1 读秀学术搜索:北京世纪读秀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四街12  法定代表人:季文

包段2 超星学术视频:北京超星数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三街9CC1209  法定代表人:阙超

包段3 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重庆维普资讯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洪湖西路18   法定代表人:向其霖

包段4人大复印资料数据库:人大数媒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45号兴发大厦301  法定代表人:武宝瑞

包段5  APS数据库:中国教育图书进出口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亮甲店1302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建新

包段6  ACS数据库:中国教育图书进出口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亮甲店1302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建新

包段7 ACM数据库:中国教育图书进出口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亮甲店1302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建新

包段8  IEEE CS数据库:世界图书出版上海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东方路877  法定代表人:陆琦

包段9  超星移动图书馆:北京超星数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三街9CC1209  法定代表人:阙超

1.5项目总采购预算90.9万元人民币

1.6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10天内,本地镜像数据库,数据商应及时更新我校镜像站点数据。

1.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提出的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三、公告媒体及日期

2017118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单一来源公示和20171123日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单一来源邀请函

四、评审信息

评审日期:201712 5

评审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4评标室

单一来源小组成员:寇伟黎、严芳、郑金婷

五、成交信息:

 包段一成交供应商:北京世纪读秀技术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120,000.00元人民币(大写:壹拾贰万圆人民币)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四街12

包段二成交供应商 北京超星数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180,000.00元人民币(大写:壹拾捌万圆人民币)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三街9CC1209

包段三   未从基本户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被拒绝,流标。

包段四成交供应商 人大数媒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55,000.00元人民币(大写:伍万伍仟圆人民币)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45号兴发大厦301

包段五成交供应商 中国教育图书进出口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72,200.00元人民币(大写:柒万贰仟贰佰圆人民币)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亮甲店13021号楼

包段六成交供应商 中国教育图书进出口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129,200.00元人民币(大写:壹拾贰万玖仟贰佰圆人民币)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亮甲店13021号楼

包段七成交供应商:中国教育图书进出口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29,400.00元人民币(大写:贰万玖仟肆佰圆人民币)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亮甲店13021号楼

包段八成交供应商 世界图书出版上海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118,000.00元人民币(大写:壹拾壹万捌仟圆人民币)

供应商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东方路877 

包段九成交供应商 北京超星数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158,000.00元人民币(大写:壹拾伍万捌仟圆人民币)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三街9CC1209

六、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人:郑老师      联系电话:0372-2900133

联系地址:河南省安阳市弦歌大道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翟向阳         联系电话:0371-56058512

联系地址: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文化路80号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院内原后勤小院) 

本公示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并附带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邮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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