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始县分水亭镇人民政府固始县分水亭镇石碑水厂购买服务项目中标公示
固始县分水亭镇石碑水厂购买服务项目
中标公示
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固始县分水亭镇人民政府委托,就固始县分水亭镇石碑水厂购买服务项目,现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固始县分水亭镇石碑水厂购买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GCGZ-2017-0157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招标范围:固始县分水亭镇石碑水厂服务于粉坊等十三个村,惠及约3万人安全饮水(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经营年限:20年/期,共1期
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单位自筹,预算金额为300000.00元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质量合格标准
三、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2017年9月27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7年10月31日
评标地点:郑州市二七区航海路连云路航海广场B座2102室
评标委员会名单:刘俊、浮创成、邹平、许吉华、周会贤
五、中标信息
中标人:河南得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提交的质保金及履约保金:300000.00元
服务质量目标:符合国家行业、质量合格标准
经营年限:20年/期,共1期
地址:西平县芦庙乡芦庙街乡镇府院内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固始县分水亭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曹先生
联系电话:13403762402
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黎女士
联系电话:13073708400
联系地址:郑州市二七区航海路连云路航海广场B座2102室
邮政编码:450000
本项目中标公示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各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人签字)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等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
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固始县分水亭镇人民政府
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