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淇滨区实施幸福鼎盛景观灯采购项目结果公示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 |
批复编号:申字2017年74号 | |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 计划完工期:30日历天 |
采购预算(元):750000元 | 保证金(元):10000元 |
采购人:鹤壁市淇滨区市政管理处 | 联系人(联系电话):郭先生 15803920693 |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宏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联系电话)郭女士15539212525 |
财政监督机构:鹤壁市淇滨区财政局采购办 | 联系人(联系电话):郭先生 03923386210 |
采购内容:在华夏南路与鹤煤大道转盘内景观灯进行改造,在原有的景观灯下安装幸福鼎盛景观灯,费用概算75万元。(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分包情况:1个包。 | |
推荐供应商:鹤壁国立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永诚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扬州英瑞景观照明限公司、郑州光华灯具有限公司、新乡市天意新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推荐理由:均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 |
评审结果: 成交供应商:鹤壁国立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鹤壁市淇滨区钜桥镇(湘江东路南武夷路西) 二次报价:699600元 | |
评审时间:2017年10月30日 | |
评审地点: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六评标室 | |
评审小组:祝传福、赵民克、郭卫疆; | |
公告媒体:《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已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请于本项目结果公告发出之日起到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退回贵方的投标保证金。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说明: 退还保证金须知: 1.供应商需携带以下资料办理: 1.1《授权办理退还保证金委托书》(原件); 1.2开户银行发放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3缴纳保证金的转账凭证或银行回执(复印件加盖单位财务章)。 1.4成交供应商除以上资料外还需向交易中心政府集中采购科提供“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原件”,待政府集中采购科备案后方可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 公示时间:2017年10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