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徐州市第二生活垃圾焚烧厂PPP项目(JSZC-G2017-191)项目招标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JSZC-G2017-191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受徐州市城市管理局委托,对徐州市第二生活垃圾焚烧厂PPP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并已按规定对采购结果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现就本次采购活动的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实施机构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经办人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机构:徐州市城市管理局
地址:徐州市新城区元和路东区综合楼5楼E区
经办人:孙爱东、辛丛 联系方式:0516-66669912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23号知海大厦6层
经办人:付钢、张龙 联系方式:025-83668520、83668512
二、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名称:徐州市第二生活垃圾焚烧厂PPP项目
编号:JSZC-G2017-191
三、中标社会资本的名称、地址、法人代表
中标社会资本(联合体牵头单位)名称:
协鑫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新庆路28号
法定代表人:朱钰峰
中标社会资本(联合体成员单位)名称:
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桐城市经济开发区东环路1号
法定代表人:开晓胜
四、标的名称
徐州市第二生活垃圾焚烧厂PPP项目
五、中标(成交)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合作期限、服务要求、项目概算、回报机制)
1、项目选址
本项目选址拟定于徐州市铜山区大彭镇, 310国道南侧,占地面积约220亩。
2、项目规模
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设计处理规模3750吨/天(垃圾入炉量),采用炉排焚烧工艺。项目为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设计处理规模2250吨/天(垃圾入炉量),估算投资额约为12.68亿元;二期设计规模1500吨/天(垃圾入炉量),估算投资额约为6.13亿元。项目一期建设3条日处理能力为750吨的焚烧―烟气净化线及2台25MW汽轮发电机组,二期新增2条750吨的焚烧―烟气净化线及1台25MW汽轮发电机组。
3、项目合作期
本项目合作期为28年。
4、项目回报机制
本项目回报机制为可行性缺口补助。
5、项目中标价
项目一期满负荷运营时的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单价(含税)10.15元/吨,项目一期满负荷运营时的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固定值单价(不含税)87.21元/吨。
六、评审小组和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成员名单
(一)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闵海华(自选)、候红勋(自选)、焦永刚(自选)、孙爱东、辛丛、章庆、朱卫中
(二)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成员名单
王世超(工作单位:徐州市城市管理局)
辛从(工作单位:徐州市城市管理局)
孙爱东(工作单位:徐州市城市管理局)
杨松 (工作单位:徐州市财政局、财政预算管理部门)
章庆(工作单位:南京市财政局、财务专家)
朱卫中(工作单位: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法律专家)
七、本结果公告期为一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