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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第七十二中学(富城学校)建设项目中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10-31 11:3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吉林惠鹏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春市第七十二中学的委托,就长春市第七十二中学(富城学校)建设项目项目(项目编号:JLHPZB-CC-ZCGC-20170921)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JLHPZB-CC-ZCGC-20170921

项目名称:长春市第七十二中学(富城学校)建设项目

项目联系人:苏老师

联系方式:13596160802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长春市第七十二中学

采购单位地址:长春市第七十二中学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苏老师,13596160802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中标公示

 

 林惠鹏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建设单位长春市第七十二中学的委托,代理“长春市第七十二中学(富城学校)建设项目”。该项目于2017年10月27在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开标室进行开标并在长春市政务中心八楼会议室进行评标。

现将本次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项目名称:长春市第七十二中学(富城学校)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JLHPZB-CC-ZCGC-20170921

第一中标候选人:吉林省榆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肆仟捌佰零陆万壹仟壹佰壹拾壹元整(¥48061111.00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吉林省远洋建设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肆仟玖佰零伍万柒仟壹佰零贰元整(¥49057102.00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鹤壁市鑫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肆仟玖佰柒拾伍万肆仟肆佰壹拾贰元整(¥49754412.0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内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招标投标管理处提出投诉;如没有异议,公示期后将下发中标通知书。公示期为2017年10月31日至2017年11月02日。

 

评标委员会成员:周庆杰、陈丽艳、徐芳、曲小原、张曙光

 

招标人:长春市第七十二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惠鹏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431-85931296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吉林惠鹏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长春市朝阳区红旗街时代大厦(巴黎春天楼上)1905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工,0431-85931296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7年09月29日

中标日期:2017年10月27日

总中标金额:4806.1111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序号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中标金额(万元)
1 吉林省榆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null 4806.111100

 

评审专家名单:

周庆杰、陈丽艳、徐芳、曲小原、张曙光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详见 招标文件

 

六、其它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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