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城厢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莆田市城厢区农村污水处理工程(一期)PPP项目中标公告
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莆田市城厢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就莆田市城厢区农村污水处理工程(一期)PPP项目项目(项目编号:FJTC-1721100)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FJTC-1721100
项目名称:莆田市城厢区农村污水处理工程(一期)PPP项目
项目联系人:黄晓青
联系方式:0594-6732590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莆田市城厢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单位地址:莆田市城厢区荔华东大道26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黄晓青 0594-6732590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莆田市城厢区农村污水处理工程(一期)PPP项目
招标编号:FJTC-1721100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0591-87554218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林腾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7年09月22日
中标日期:2017年10月30日
总中标金额: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序号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1 | 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学大道91号 | 33912.940000 |
评审专家名单:
黄春霖、陈鋆、徐美丽、蒋美凤、林金森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预中标单位名称: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建筑安装工程费下浮率:8.17%;年合理利润率:5.96%;存量管网年管养服务费单价:1.49万元/公里;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1.69元/吨。);
项目合作期:
合作期包括建设期(含前期工作周期)和运营期,建设期为7个月(从监理单位下达开工令当日至竣工验收合格当日),其中包含前期工作周期约为3个月,需完成项目设计等前期工作;运营期为10年(竣工验收合格次日至合作期满),项目合作期共10年7个月。若建设期延长(缩短),运营期年限不变,整体项目合作期相应延长(缩短)。
主要产出说明:
(1)建设产出:本项目建设产出为城厢区农村污水处理工程(一期)相关基础设施。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福建省现行相关质量验收规范,验收质量合格;项目合作期限内如国家、福建省有颁布和更新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满足新的技术标准和规范;项目合作期内有效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若有不一致,按严格标准执行。同时从工期、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设定建设考核指标。
(2)运营维护产出:运营维护产出为在运营期间由项目公司组织对本项目污水管网、相关污水处理设备以及污水处理的运营维护服务,维护项目的可用性,达到运营维护绩效考核指标的要求,运营维护绩效考核标准详见本项目实施方案附件《城厢区农村污水处理工程(一期)PPP项目运营维护考核方案》
项目估算:约33912.94万元;
回报机制:政府向项目公司支付绩效服务费,绩效服务费主要分为可用性绩效服务费和运营维护绩效服务费。
六、其它补充事宜
协议供货、定点采购项目信息:
入围价格:
价格调整规则:/
优惠条件:/
PPP项目信息如下:
是否是联合体: 否
中标社会资本法人:
王颖哲
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成员名单:
黄春霖、陈鋆、徐美丽、蒋美凤、林金森
主要中标条件:
(建筑安装工程费下浮率:8.17%;年合理利润率:5.96%;存量管网年管养服务费单价:1.49万元/公里;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1.69元/吨。);
项目合作期:
合作期包括建设期(含前期工作周期)和运营期,建设期为7个月(从监理单位下达开工令当日至竣工验收合格当日),其中包含前期工作周期约为3个月,需完成项目设计等前期工作;运营期为10年(竣工验收合格次日至合作期满),项目合作期共10年7个月。若建设期延长(缩短),运营期年限不变,整体项目合作期相应延长(缩短)。
主要产出说明:
(1)建设产出:本项目建设产出为城厢区农村污水处理工程(一期)相关基础设施。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福建省现行相关质量验收规范,验收质量合格;项目合作期限内如国家、福建省有颁布和更新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满足新的技术标准和规范;项目合作期内有效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若有不一致,按严格标准执行。同时从工期、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设定建设考核指标。
(2)运营维护产出:运营维护产出为在运营期间由项目公司组织对本项目污水管网、相关污水处理设备以及污水处理的运营维护服务,维护项目的可用性,达到运营维护绩效考核指标的要求,运营维护绩效考核标准详见本项目实施方案附件《城厢区农村污水处理工程(一期)PPP项目运营维护考核方案》
项目估算:约33912.94万元;
回报机制:政府向项目公司支付绩效服务费,绩效服务费主要分为可用性绩效服务费和运营维护绩效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