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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机关办公房维修项目中标(成交)公告(第1包)

作者: 发布于:2017-10-30 20:4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省直机关办公房维修项目中标(成交)公告(第1包)  

、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省直机关办公房维修项目

项目编号:2017ZACZ4007

项目分包(标段):第1包

财政编号:RWHF2017-1763


招标(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7年10月09日

开标(采购)日期:2017年10月30日

 

社会主义学院维修:

中标供应商名称:安徽环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屯溪路33号恒兴广场A座2101室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叁拾壹万肆仟肆佰柒拾捌元叁角叁分(¥314478.33元)

中标供应商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省直机关办公房维修第1包一批。


评审委员会名单:汪渊明,刘蓉,詹慧萍,汪杨,刘晓明

招标(采购)人名称:安徽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中山路1号省行政中心1号楼四楼西侧、三楼北侧

联系人:刘晓明

联系方式:0551-62601708


集中招标(采购)机构名称: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合肥要素市场六楼

项目负责人:薛华锋 联系电话:0551-66223650、66223645

公告期限:2017年10月30日至2017年10月31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要素市场A区639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中标通知书发出情况

省直机关办公房维修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委派专人凭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须携带身份证)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特此公告。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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