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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中心医院采购鼻咽喉内窥镜等设备项目(项目编号:0724-1701D20N3504)中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10-17 16:2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江门市中心医院的委托,于2017 0929 日就鼻咽喉内窥镜,悬浮床,血液净化仪(440700-201708-401002-0020,440700-201708-401002-0018,440700-201708-401002-0019)采用公开招标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700-201708-401002-0020,440700-201708-401002-0018,440700-201708-401002-0019

二、采购项目名称:鼻咽喉内窥镜,悬浮床,血液净化仪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850,000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中标供应商

1:中标供应商名称  广州天成医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杨恩林  地址  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区开源大道11号B8栋第三层301房    (包1)  

2:中标供应商名称  江门市易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刘健红  地址  江门市蓬江区天河东路17座首层4-6 A-D轴    (包2)  

3:中标供应商名称  深圳市英吉斯医疗贸易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陈少凯  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888号东海国际中心A座14楼    (包3)  

六、报价明细

主要中标、成交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服务要求

中标、成交金额(元)

包1/纤维鼻咽喉内窥镜

日本 奥林巴斯 ENF TYPE T3

1

¥100,000.00

按采购文件要求

¥1,210,000.00

包1/电子鼻咽喉内窥镜

日本 奥林巴斯 ENF TYPE VT2

3

¥370,000.00

包2/悬浮床

翼龙 XFCH-02 分体型

2

¥399,000.00

按采购文件要求

¥798,000.00

包3/血液净化仪

德国 费森尤斯 MultiFiltrate Ci-Ca

2

¥420,000.00

按采购文件要求

¥840,000.00

七、评审日期:2017-09-29评审地点: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会议室

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或单一来源采购小组):

负责人:刘文成员: 刘文、何国辉、聂卫国、文志伟、雷清红

八、评审意见(非标采购方式或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应当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

综合评分法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表

包号

序号

投标人名称

价格得分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综合得分

推荐排名

比例30%

比例60%

比例10%

100%

1

01

江门市景盛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29.95

37.40

8.60

75.95

2

02

广州天成医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8.11

58.30

9.60

96.01

1

03

江门逸邦医疗器材有限公司

30.00

31.00

8.80

69.80

3

2

01

江门市易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28.27

57.90

9.60

95.77

1

02

深圳仕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30.00

32.80

8.60

71.40

3

03

河南德庄商贸有限公司

30.00

46.40

8.60

85.00

2

3

01

江门市景盛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30.00

43.60

8.80

82.40

2

02

深圳市英吉斯医疗贸易有限公司

29.64

58.90

8.80

97.34

1

03

江门逸邦医疗器材有限公司

29.78

37.20

9.40

76.38

3

备注: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应当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九、本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江门市中心医院地址:江门市北街海傍街23号
联系人:张秀平联系电话:0750-3165989
传真:0750-3363721邮编:529030
(二)采购代理机构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16楼
联系人:张帆联系电话:020-37860520
传真:020-87768283邮编:51008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750-3363721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罗海山,薛业生,吴继辉联系电话:020-37860519,37860545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附件: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竞争性磋商文件)

招标文件

发布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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