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潢川县中队购置反恐装备项目成交公示
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潢川县中队委托,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潢川县中队购置反恐装备项目进行了询价,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了询价,现就本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 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潢川县中队购置反恐装备项目
项目编号:潢询采[2017] 010号
二、项目简要说明:反恐装备采购
三、公告媒体及日期:
公告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政府采购网》、《信阳市政府采购网》和《信阳公共资源交易网》
公告日期:2017年9月30日-10月10日
四、谈判信息:
谈判日期:2017年10月16日下午14:00
开标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第 三 开标厅
评标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第 二 评标室
谈判小组成员:刘冬林、许友良、张顺亭
五、成交信息:
成交候选人:靖江市金鹰警用器材制造有限公司
成交报价:338140 元
地址:靖江市靖城汤家花园6号
主要中标标的:
主要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凯夫拉防弹衣 | FDY3R-JYO5 | 18个 | 2100元 |
凯夫拉头盔 | FDK2F-JYO3 | 18个 | 1800元 |
六、本次谈判联系事项:
招标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潢川县中队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1518826600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厉女士
联系电话:15294720950
联系地址:郑州市经七路与红专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东中亨大厦712室
七、其他
本项目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的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