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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现代生物产业园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预中标结果公示

作者: 发布于:2017-10-16 11:1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龙陵县现代生物产业园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预中标结果公示

云南云岭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龙陵县硅工业园区管理办公室委托,于20171013日在龙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龙陵县龙山镇金溪路)对龙陵县现代生物产业园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进行了开标和评审工作,采购工作已于当日上午11:10分结束。评审小组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推荐了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龙陵县硅工业园区管理办公室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依法组建了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按照评审报告书推荐的候选社会资本排名,依次与成交候选供应商进行项目合同签署前的确认谈判,通过谈判,龙陵县硅工业园区管理办公室与江苏南通三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率先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签署了谈判备忘录。现将预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龙陵县现代生物产业园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二、项目编号

YLZB2017-35

三、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资格预审

四、项目授权主体

龙陵县人民政府

五、项目实施机构

龙陵县硅工业园区管理办公室

六、项目概况

(一)建设地点

本项目位于龙陵县城南部,北接县城的环城西路,东至老320国道,南至龙陵县与芒市镇行政分界线,西至龙瑞高速。

(二)建设内容

本项目的建设内容包括:

1)城市道路建设: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标识工程、综合管沟工程、其他工程;

2)绿地及广场建设: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建设;

3)五通一平场地整理:商业用地、一类仓储用地、一类工业用地;

4)标准厂房建设95226平方米。

(三)运营内容

本项目的运营内容主要是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标识工程、综合管沟工程、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用地维护管养,标准厂房经营管理等内容。

(四)投资估算

本项目估算投资86053.02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60558.38万元,其他费用25494.64万元。最终投资通过政府采购确定的定价及投资控制原则,以政府或政府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审计结果为准。

(五)投融资方案

1、本项目按照PPP+施工总承包方式实施,成交申请人同时也将成为本项目工程建设的施工总承包人。

本项目由龙陵县硅工业园区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园区办”)与中选社会资本签订《框架协议》,龙陵县人民政府拟授权龙陵县欣龙工业园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政府方出资代表,与中选社会资本签订《合资协议》,共同组建项目公司。园区办与项目公司签订正式的《PPP项目合同》,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投融资、建设、运营,合同期满后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等按法定程序无偿移交给政府或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

2、项目资本金:项目资本金暂定为25815.90万元(估算投资的30%)。通过政府出资方出资、社会投资人出资予以筹集(项目资本金的出资比例为:政府20%,社会资本80%)。项目资本金配套的金额与比例以项目公司向国内金融机构贷款时确定的金额和比例为准。金融机构要求的项目资本金超过批复投资30%的部分,由社会资本负责筹集。

3、项目融资:除项目资本金外,缺口部分资金60237.11万元(最终以实际发生及审计认定结果为准),由项目公司负责筹集,必要时社会资本须无条件提供融资支持防止项目资金链断裂,政府方不提供任何融资担保。

4、其他要求:合作期内,若项目获得国家、省级、市级的奖励或补助资金,或者争取到国家基础设施专项基金,优先冲减项目贷款或提前偿还金融机构贷款,调整政府付费额度,资金有明确规定用途的除外。

(六)采购需求

运作方式:BOT(建设-运营-移交)。本项目的社会资本方,与政府方出资代表共同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投融资、建设、运营和移交工作。

(七)合作期限

本项目合作期限暂定18年,其中:建设期3年,运营期15年。

(八)质量标准

1、本项目工程建设完成,须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云南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规程》、《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J82-2012)、《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CJJ89-2012)、《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等相关国家、地方、行业标准、强制性条文、规章,并做到一次性验收合格,交付运营。

2、运营维护服务质量标准,须达到以下要求: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CJJ36-2006)、《城镇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程》(CJJ6-2009)、《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维修技术规程》(CJJ68-2007)、《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CJJ89-2012)、《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8号)、《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1号)等相关国家、地方、行业标准、强制性条文、规章。

3、运营维护质量和公众满意度达到绩效考核要求等。

(九)回报机制

可行性缺口补助。

七、评审小组成员

陈德荣、娄娇娥、王世欢、唐迎春、唐加云、高正芹、赵江丽。

八、预中标结果

(一)预成交供应商

江苏南通三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预成交供应商地址

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市狮山路131

(三)预成交供应商法人代表

黄裕辉

(四)预中标价

1. 降造率:4.00%

2. 融资成本率中的N值:1.35%

3. 年度折现率中的S值:1.15%

九、公示期限

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0171016—1020日)。各有关当事人对预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预中标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五5个工作日内,按相关适用法律要求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公示媒体

1)《中国政府采购网

2)《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3)《云南政府采购网

4)《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5)《龙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采购人:龙陵县硅工业园区管理办公室

单位地址:保山市龙陵县公租房14-10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875-6121131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云岭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小坝路2号金尚俊园C26

联系人:曹女士

联系电话:0871-65749339

    真:0871-65749575

                          

                           日 期: 2017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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