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津县中医院十五层医技病房楼改造项目病床采购及安装评标结果公示
孟津县中医院十五层医技病房楼改造项目病床采购及安装评标结果公示
受孟津县中医院委托,河南齐越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就孟津县中医院十五层医技病房楼改造项目病床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现就将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 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孟津县中医院十五层医技病房楼改造项目病床采购及安装
招标编号:HNQY(LY2017)040
二、评标信息:
评标时间:2017年09月28日上午9时30分
评标地点:孟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评标室
评标委员会成员:刘宝珍、张克俊、张聚恒、沈红军、任德全
三、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评标结果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洛阳市三威办公机具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378000.00元
交货期(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企业注册地址:洛阳市伊滨区庞村镇政府东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誉辉实业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387200.00元
交货期(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企业注册地址:洛阳市伊滨区寇店镇府李路16号
四、评标结果公示期:
2017年09月30日至2017年10 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示媒介
本次招标公示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孟津县中医院
联系人及电话:任先生 13525966228
地 址:孟津县八一路
代理机构:河南齐越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西工区九都路与王城大道交叉口红东方公寓楼1014室
联系人及电话:周女士 0379-69985977
河南齐越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0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