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阳县锦屏镇灵山停车场仿古收费亭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宜阳县锦屏镇人民政府委托,就宜阳县锦屏镇灵山停车场仿古收费亭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按规定程序进行了磋商,现就本次磋商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磋商项目名称及编号:宜阳县锦屏镇灵山停车场仿古收费亭工程,宜政采2017-07-17420号。
二、磋商项目简要说明:
本次招标项目为宜阳县锦屏镇灵山停车场仿古收费亭工程,具体内容以磋商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工期10日历天。
三、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日期:2017年8月16日至2017年8月22日。
四、磋商评审日期及地点:2017年8月29日下午15时30分,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评标室。
五、磋商小组名单:高跃宏、张鹏旋、陈志丹
六、成交候选人名称、地址和金额:
第一成交候选人:洛阳市宜阳建安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宜阳县香鹿山镇锦屏北路东侧
中标金额:381000.00元(叁拾捌万壹仟元整)
项目经理及编号:王贵贤 二级 豫241080909576
第二成交候选人:河南泰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林州市龙安路15号-69号
中标金额:382300.00元(叁拾捌万贰仟叁佰元整)
项目经理及编号:杨新超 二级 豫241151568315
第三成交候选人:河南大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驻马店市纬一路中段三辰国际大厦五层
中标金额:382500.00元(叁拾捌万贰仟伍佰元整)
项目经理及编号:任东亮 二级 豫241121229284
七、公示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八、公告日:2017年8月30日
九、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招标单位完成施工合同的签订。
十、投标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一、招标单位名称、地址和联系人和电话:
招标单位:宜阳县锦屏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宜阳县锦屏镇
联 系 人:陈志丹
电 话:0379-68882053
十二、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 电话和电子邮箱:
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开元大道与忠义街交叉口南150米路西
联 系 人:茹国庆
电 话:0379-65199600 18103797105
邮 箱:3160692152@qq.com
十三、附:宜阳县锦屏镇灵山停车场仿古收费亭工程磋商文件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8月3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