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纸庄、后纸庄、城东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承接主体采购项目单一来源结果公告
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受偃师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委托,就前纸庄、后纸庄、城东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承接主体采购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单一来源采购,现就本次单一来源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偃公采〔2017〕058号
政府采购编号:偃政采〔2017〕082号
招标代理机构编号:GMGD17300
二、 采购项目名称:前纸庄、后纸庄、城东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承接主体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四、单一来源邀请函发布日期:2017年8月10日
五、协商评审日期及地点:
协商时间:2017年8月28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协商地点: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评标一室
六、协商小组名单:耿学文、李宏杰、张光爵、黄晓利、马亚丽
七、成交人名称和地址:
成交人名称: 偃师市商都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拟筹措融资金额:98155.4万元
地址: 河南省洛阳市偃师市首阳山街道办事处(浙江大厦6楼)
联系人:左云秀
联系电话:0379-60215032
八、公告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偃师市)》,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
九、公告日: 2017年 8月29日
十、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一、响应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偃师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偃师市华夏路建设大厦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379-6021503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凝碧南街中铝嘉园1-2-2202室
联系人:孙女士
电话:0379-65527717
十三、附:前纸庄、后纸庄、城东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承接主体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8月29日
附件:单一来源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