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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洛阳市公安局协勤补发服装采购项目的成交结果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8-18 11:0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洛阳泽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洛阳市公安局委托,就洛阳市公安局协勤补发服装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现就本次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标书编号:洛阳市公安局协勤补发服装采购项目2017-洛购40-1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2017-洛购140

三、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序号

主要货物名称

品牌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总价()

1

冬执勤服

洛阳盈吉

160

450

72000

2

春秋执勤服

洛阳盈吉

120

400

48000

3

夏执勤服

洛阳盈吉

120

250

30000

4

帽子

洛阳盈吉

120

65

7800

5

其他制服附件

洛阳盈吉

120

65

7800

6

皮带

洛阳盈吉

120

70

8400

7

皮鞋

洛阳盈吉

120

270

32400

四、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日期:2017年810-2017年8月1418:00

五、谈判评审日期及地点:2017年817洛阳市西工区凯旋东路28号洛阳泽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

六、谈判小组名单:马君红张艳风房昆

七、成交人名称和地址:洛阳盈吉服装有限公司,洛阳市西工区金谷园路89号帝豪上院5号楼1-706室

八、成交金额:185600

九、公告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

十、公告日:2017818

十一、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二、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三、采购单位名称:洛阳市公安局

地址:洛阳市西工区体育场路1号

联系人:潘女士

电话:0379-63133347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洛阳泽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洛阳市西工区凯旋东路28号四楼(洛阳市国土资源局西侧)

人:程海玲(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服务工号:Lyszfcg0104)

   话:0379-60168155

电子邮箱:lyzf0379@163.com

十五、附:洛阳市公安局协勤补发服装采购项目谈判文件[点击下载]

洛阳泽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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