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玉开惠民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玉林市城北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周边道路工程(一期)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玉林市玉开惠民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就玉林市城北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周边道路工程(一期)设计项目(项目编号:YLZC2017-G6-1361)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YLZC2017-G6-1361
项目名称:玉林市城北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周边道路工程(一期)设计
项目联系人:陆兆欣
联系方式:0775-2676660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玉林市玉开惠民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玉林市玉东新区秀水路中段玉林地产集团办公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尚工0775-2830680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玉林市广场东路352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陆兆欣0775-2676660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7年07月21日
中标日期:2017年08月15日
总中标金额: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序号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1 | 广西华景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南宁市青秀区长湖路56号龙光.君御华府8号楼一层101-109号 | 84.68 |
评审专家名单:
陈 琳、张彩全、李 媛、盛小燕、许 燕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六、其它补充事宜
玉林市城北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周边道路工程(一期)设计 | 项目编号 | YLZC2017-G6-1361(HZTYL-FWZB-2017-009) | |||||
建设单位 | 玉林市玉开惠民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玉林市城北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周边道路工程(一期), 该工程包括两条路:其中林阳路长约636米,红线宽30米,包含一座桥梁;规划路长约633米,红线宽24米,包含一座桥梁。工程费用约4262万元,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电力电信工程及绿化工程等。 | ||||||
开标时间 | 2017年8月15日北京时间10时00分 | ||||||
开标地点 | 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3 (玉林市玉东新区秀水路中段玉林地产集团办公楼五楼)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17年8月16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17年8月18日 | ||||
拟中标人 | 广西华景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华景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
投标总报价 | 人民币捌拾肆万陆仟捌佰元整(¥846800.00元) | ||||||
成果交付时间 | 合同签订后30日内 | 质量要求 | 符合现行国家相关的规程规范要求和法律法规标准 | ||||
项目负责人 | 申振超(证书编号:S144500746)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合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
投标总报价 | 人民币捌拾肆万壹仟伍佰元整(¥841500.00元) | ||||||
成果交付时间 | 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接到设计任务书后,甲方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后,2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批通过后10天内完成施工图 | 质量要求 | 符合现行国家相关的规程规范要求和法律法规标准 | ||||
项目负责人 | 杨顺存(证书编号:S063701506)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
投标总报价 | 人民币捌拾伍万元整(¥850000.00元) | ||||||
成果交付时间 | 合同签订后30日内 | 质量要求 | 符合现行国家相关的规程规范要求和法律法规标准 | ||||
项目负责人 | 陈川亮(证书编号:S094500594)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 | 无 | ||||||
公示媒介 |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玉林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www.ylctc.com)、中国玉林政府门户网站(www.yulin.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xi.gov.cn/) | ||||||
质疑和投诉 | 投诉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拒不答复的,请在公示开始之日起10日内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 ||||||
投诉受理部门 | 玉林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5-267288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