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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双阳区本级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车辆评估机构采购项目中标公示

作者: 发布于:2017-08-09 11:0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长春市双阳区本级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车辆评估机构采购项目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Ⅰ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长春市双阳区本级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车辆评估机构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CCDG2017Z040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17-8-8 13:30
评审专家名单 姚英、于淑香、赵玉凤、胡光艳、高朋清 公示日期
     
2017年08月09日 至   2017年08月11日
采购人名称 赵海波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 长春市双阳区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双阳区建龙花园5号110室
采购人联系方式 15943184532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8004449969
发包名称、规格型号、采购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中标信息详见公告内容。
Ⅱ 公告内容

 

长春市双阳区本级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车辆评估机构采购项目中标公示
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春市双阳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的委托,就长春市双阳区本级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车辆评估机构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CDG2017Z042)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评审工作已圆满结束,经依法组成的评标委员会评审及推荐,并经招标人确认,拟由以下单位为中标人:
一、项目名称:长春市双阳区本级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车辆评估机构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况:对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处置车辆通过公开招标确定1家车辆鉴定评估机构。
三、服务期:3个月。                                                  
四、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170711
五、定标日期:201788
六、投标截时间前,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根据相关规定,此项目废标。
七、公示期限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至201781116:00时。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限内按招标文件要求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
八、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人:长春市双阳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地  址:长春市双阳区
人:赵海波
电  话:15943184532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长春市双阳区建龙花园5110
人:贺志钢
    话:18004449969
特此公示
 
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89
 

 


本公告来源于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222.168.39.125/JiLinZtb/infodetail/?infoid=59953eb5-9ce4-4f6c-bb42-09e8fdf49de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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