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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里河镇潘屯村、西陶村2017年度“一事一议”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作者: 发布于:2017-08-01 10:1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五里河镇潘屯村、西陶村2017年度“一事一议” 项目,项目编号为:ZDYR-2016-508  采用 竞争性谈判招标 的方式,在县公管办、县职务犯罪预防科、采购办的监督下,于 2017  7  31  10  00 分在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十一楼开标室准时开标。现将本项目的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规模:五里河镇潘村、西陶村内道路修建,全长2397米

2、项目地址:杞县境内

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4、招标控制价:633263.00

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及《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时间: 2017  7  31  11 50

评标地点: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十一楼评标室

评标办法:竞争性谈判

评委主任:赵长征

评委成员:王耀喜、范世明

四、否决投标原因

五、评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恒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597200.00          投标质量:合格       

投标工期:30日历天             项目经理 吕飞业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省通许振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597400.00          投标质量:合格       

投标工期:30日历天         项目经理 杨振中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万融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597800.00         投标质量:合格       

投标工期:30日历天         项目经理 赵海庆

六、公示期限

  2017 8 1 日至 2018  8  3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书面形式确认的日期作为受理时间。

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评标结果公示期内,对评标结果没有异议的,招标人将签发中标通知书

七、行政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采购办037128666979

八、招标人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杞县五里河镇人民政府          

人:先生        

联系电话:13603480536         

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13839981717

20178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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