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泗县人民医院电化学发光仪采购项目中标公示

作者: 发布于:2017-07-12 11:0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泗县人民医院电化学发光仪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XZBCG-H2017-277
二、项目分包(标段): 不分包,预算:75万元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7年7月12日
开标(采购)日期: 2017年7月11日15时00分
成交结果公示日期:2017年7月12日
成交人:合肥玖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660000.00元
评委小组成员名单:陈勇 谷妮娜 李洪湘 高伟 祝召付
采购人:泗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朱主任
联系方式:0557-7022410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3505577711。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泗县财政部门投诉,投诉电话0557-7025545。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泗县人民医院
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7月12日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