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SZC-G2017-056扬州湾头玉器特色小镇PPP项目预中标人公示
JSZC-G2017-056扬州湾头玉器特色小镇PPP项目 预中标结果公示 |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受扬州市广陵区城乡建设局(项目实施机构)的委托,对扬州湾头玉器特色小镇PPP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并已按规定程序进行了采购活动,现就本次采购的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实施机构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经办人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机构名称:扬州市广陵区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吴德裕 联系电话:18932371858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23号知海大厦6层 联系电话:025-83668530、83668512 传真电话:025-83668512 邮政编码:210009 二、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扬州湾头玉器特色小镇PPP项目 项目编号:JSZC-G2017-056 三、预中标社会资本名称、地址、法人代表: 预中标社会资本方:中国铁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牵头方)、中铁第五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青旅城市商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120。 法人代表:李 宁。 因已与排名第一的侯选社会资本方率先达成一致,确认谈判工作组根据财库[2014]215号文件规定,确定中国铁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牵头方)、中铁第五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青旅城市商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联合体为预中标社会资本方。 四、确认谈判备忘录的主要内容: 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按照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与社会资本合作方就项目合同中可变的细节问题进行了项目合同签署前的确认谈判,确认谈判没有涉及项目合同中不可谈判的核心内容。确认谈判备忘录的主要内容如下: 1、按照采购人2017年6月6日发布的《答疑补充公告》,应在谈判备忘录中协商解决客流量风险分配等事项,经采购人与预中标社会资本方协商,就客流量和其它与投资收益密切相关因素的风险分配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1)以政府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茱萸湾公园现有游客数量与茱萸湾公园初始运营年预测游客数量之比为基数,若实际运营中游客数量低于此基数以下的部分,风险由政府方承担,基数及以上的部分,风险由预中标社会资本方承担;运营期景区门票票价,按照可行性研究报告景区门票价格为准。 (2)项目投资额以政府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为准。 (3)特色产业部分运营期内的运营成本风险由项目公司承担。 (4)物业租赁(包含商铺、办公、休闲、民宿等业态)收入,若运营期内实际物业租赁价格低于政府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物业租赁价格的部分,预中标社会资本方与政府方各承担50%;物业租赁面积以产品定位、规划确定的最终物业租赁面积为准。 上述事项,在《特许经营协议》中予以明确。 2、针对采购文件要求的待协商事项,采购人与预中标社会资本方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如下: (1)预中标社会资本方设立资产运营公司,受托负责项目相关资产的运营。产业培育期内,项目公司向资产运营公司支付年资产管理费,纳入项目成本。 (2)鉴于预中标社会资本方具有相应的设计及施工资质,按照采购文件的相关规定,预中标社会资本方设立总承包部。项目公司向总承包部支付年开发管理费,并纳入项目成本。 上述事项,在《特许经营协议》中予以明确。 3、预中标社会资本方与采购人就《合资合营协议》进行了优化完善: (1)政府方牵头设立项目指挥部,其职责在《合资合营协议》中予以明确。 (2)在董事会项下设立专家委员会,其职责在《合资合营协议》中予以明确。 (3)政府方提名董事长1名(非法定代表人),派驻财务人员1名。董事长的职责及法人治理结构相关优化,在《合资合营协议》中明确。 (4)如预中标社会资本方引入基金,董事会人数由5人调整至7人,具体董事会分配人数在《合资合营协议》中予以明确。 4、对于《特许经营协议》中的细节需要修改的内容,预中标社会资本方与采购人达成谅解,同意在《特许经营协议》中详细完善列明。 5、鉴于预中标社会资本方牵头人的母公司为H股上市公司,按照《香港上市规则》关于豁免披露的要求,在协议中增加如下条款:“项目公司在未经股东各方一致同意的情况下,不得进行下列事项:A.更改其业务性质或范畴,或;B.进行任何不是基于各自独立利益所商议形成的交易” 。 合同文本详见附件: 附件一:扬州湾头玉器特色小镇PPP项目特许经营协议 附件二:扬州湾头玉器特色小镇PPP项目合资合营协议 五、预中标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合作期限、服务要求、项目概算、回报机制): 项目合作期限:33年。 服务要求:社会资本与扬州市运和新城建设有限公司组建项目公司,获得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权,负责项目的投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 项目估算:57.73亿元 回报机制:可行性缺口补助、景区门票、租赁收入等。 投标人投标报价: 基础设施部分融资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5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 基础设施部分建安工程费下浮率为:5%; 六、评审小组和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成员名单 (一)评审小组成员: 吴德裕、许定胜、陈顺朝、马丽军 刘照建(徐州博物馆,技术专家,自选) 曹增节(中国美术学院,技术专家,自选) 庄春地(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历史文化名城委员会,技术专家,自选) (二)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成员: 徐长金(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政府 ) 张广武 ( 广陵区城乡建设局,行业主管部门) 吴 尚 (广陵区财政局,财政预算管理部门) 吴国群(广陵区国土分局) 徐质然 (广陵区发改委) 邵颖莹 (广陵区规划分局) 许 伟 (广陵区金融办,财务) 佘 俊(广陵区法制办,法律) 丁永荣(广陵区国资办) 吴德裕 ( 广陵区湾头镇人民政府) 殷敦丽(扬州市运和新城建设有限公司) 尹景益 (扬州市运和新城建设有限公司)
本预中标结果公示期限五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原件形式提出明确的请求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向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