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108米3)盐雾试验设备装置制作项目中标公示
作者: 发布于:2017-06-30 11:5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受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的委托,就(108米3)盐雾试验设备装置制作项目项目(项目编号:QX17ZBTJ179)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QX17ZBTJ179
项目名称:(108米3)盐雾试验设备装置制作项目
项目联系人:邢工、朱工
联系方式:022-24327119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采购单位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富兴路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冯珂星 022-58387844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108米³)盐雾试验设备装置制作项目;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海泰发展五道海泰创新基地B9-401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邢工、朱工 022-24327119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7年06月08日
中标日期:2017年06月30日
总中标金额: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序号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1 | 天津市化建机电设备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 天津市河北区自由道28号101-104 | 119.7277 |
评审专家名单:
姚松经(用户代表)、李建和、王爱华、经健明、温旻喆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1、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108米³)盐雾试验设备装置制作项目;
2、主要标的:盐雾室(体积:108米³)应符合GB/T 10587-2006《盐雾试验箱技术条件》、JJF(辽)75—2009《盐雾试验箱校准规范》等标准和规范要求。加工制作必须每道工序严格、不留瑕疵。盐雾室由以下5部分组成:盐雾室地面、盐雾室门、盐雾室墙壁与顶、盐雾系统设备、盐雾恒温设备系统。
六、其它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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