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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两校区部分建筑防水改造工程(一期)中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6-30 11:0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中招(北京)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政法大学的委托,就中国政法大学两校区部分建筑防水改造工程(一期)项目(项目编号:ZZZX2017ZB009)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ZZZX2017ZB009

项目名称:中国政法大学两校区部分建筑防水改造工程(一期)

项目联系人:李红霞

联系方式:010-51457693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中国政法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中国政法大学昌平校区南门(昌平区府学路2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刘老师 58909182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项目用途:两校区部分建筑防水改造

简要技术要求:

一、施工方(乙方)必须按合同要求进行施工;所用设备、材料必须与投标品牌、型号相同,并附有合格证、质检证、环保证。设备及主要材料投标时必须标明品牌、型号。未标明品牌、型号的,甲方有权指定品牌型号,并且不增加费用。材料进场须经监理及甲方验收确认符合甲方要求后才能使用于本工程。

二、本说明未明确写明,但施工中暗含的必须采取的措施,其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甲方不予追加。对原有缺陷,应在报价中全面考虑,中标后将不予增加。现有设施施工中需要拆除后重新安装的,拆除和安装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三、维修改造产生的垃圾由施工方在不违背垃圾处理规定的情况下自行处理。垃圾清运费应包含在乙方投标报价中。

四、所有施工必须注意确保安全第一、文明施工;所有安全隐患和事故均由施工方(乙方)负责。要做好成品、设施保护,施工中损坏的物品、设施均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所有施工人员必须遵守我校的管理规定,违者,我校保卫处有权按有关规定处置。

五、按照设计文件和国家及现行的技术标准、规范进行施工,一次性验收合格。

          六、施工完毕后现场卫生应达到直接使用的要求。

合同履行日期:

计划工期: 3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775

计划竣工日期:201783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中招(北京)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1号楼鑫三元写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丁建华 62108279 李红霞 51457693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7年06月06日

中标日期:2017年06月29日

总中标金额:108.755041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名称:北京金盾时代建筑防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总部基地盈坤世纪G11031104

中标金额:人民币壹佰零捌万柒仟伍佰伍拾元肆角壹分(¥1087550.41元)

 

评审专家名单:

尚馨友、张印胜、孙云飚、徐元生、平兴莉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中标标的名称:中国政法大学两校区部分建筑防水改造工程(一期)

服务要求:宿舍楼屋面防水拆除新做

 

六、其它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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