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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平县2017年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土建类建设项目中标公示

作者: 发布于:2017-06-15 18:2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西平县2017年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土建类建设项目

中标公示

   北京中兴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西平县教育体育局的委托,就西平县2017年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土建类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招标结果公示如下:

1. 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项目名称:西平县2017年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土建类建设项目

1.2 招标编号:XPGC-2017-062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地点:西平县境内

2.2 质量要求:合格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3. 评标信息

3.1评标日期:20176月14日

3.2 评标地点: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

4. 评标结果信息

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一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省美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鸿辉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第二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鑫辰建筑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衡阳市蒸湘建筑工程公司

第三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坤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安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第四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永吉路桥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安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第五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鸿辉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鹤壁市鑫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第六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省永鑫建筑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晨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第七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省恒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安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第八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省确山县建筑工程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省鹏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第九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邦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省凯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第十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省银基建设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驻马店市林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第十一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濮阳市光明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乾赫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第十二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周口市鑫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汇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第十三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祥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恒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第十四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焦作青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新乡市宏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第十五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林州市金大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鸿宸建设有限公司

第十六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省鹏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竣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第十七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省惠通基础设施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金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第十八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博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昌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第十九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源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云之顶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第二十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省嘉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省金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第二十一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淇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省晟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第二十二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鼎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吉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第二十三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贤坤实业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水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第二十四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中础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上蔡县广厦建筑有限公司

第二十五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省嘉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国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第二十六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驻马店市物华建筑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省同裕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5. 中标公示发布媒介

本次评标结果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同时发布。

6.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西平县教育体育局

地址:西平县柏城大道中段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0396-2756001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兴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黄河路与经一路交叉口亚圣大厦20楼

联系人:范先生

电话:13676957799

监督机构:西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话:0396-6221502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示发布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所有质疑和投诉材料必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亲自(出示身份证原件和营业执照原件)递交投诉材料。

  

                                                          20176月15日[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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