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第二中学物业管理服务采购中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6-02 17:1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大庆市第二中学物业管理服务采购中标公示
项目名称 | 大庆市第二中学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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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DZC20170265 |
标段名称 | 大庆市第二中学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
开标日期 | 2017-5-17 9:30:00 |
开标地点 | 1号评标室 |
采购人 | 大庆市第二中学 |
采购集中机构 | 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评标专家 | 王献文 李冰 郭岩宏 刘宏梅 王芳 |
中标供应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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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 | 中标价格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大庆市恒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274000.0 | 张建伟 | 13936726456 |
大庆市恒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主要中标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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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二中物业管理服务 | 第一章 物业基本情况 座落位置:大庆市红岗区图强村六号。 占地面积:9.90万平方米 建筑面积:3.01万平方米 杂草清理面积: 1.2万平方米 人员设置及要求:保洁及更夫共16人(一号教学楼室内2人,二号教学楼室内2人,实验楼1人、体育馆1人,一宿舍1人,二宿舍2人,三宿舍1人,三个室外卫生间2人,学生食堂1人,教工食堂1人,室外保洁1人,收发1人),通勤车司机(A1证)2人,主管1人,综合维修工2人,共21人。室内保洁人员、室外女卫生间保洁人员要求为女性。年龄必须符合《劳动法》要求;主管人员要求精力充沛,有物业管理经验;综合维修工需具有电工、水暖维修、电气焊等工作能力;教学楼保洁人员寒暑假可半数值班,其他物业人员要求十二个月正常在岗(无寒暑假);工资以在岗时间按时发放。所有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 第二章 管理事项 物业管理项目如下: 一、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日常运行、保养、维修(维修所需材料由校方提供)服务范围: 1、房屋的重要结构部位、墙体、墙面、天棚的维修、粉刷; 2、地面裂缝,破损地砖、墙面砖的修补,道路路面修补; 3、地下雨排污排管网、化粪池的疏通、堵漏;(雨排污排管网、化粪池的彻底清理每年至少两次) 4、校区所有木铁门、铁窗、铁栏杆、门锁、室内外水暖电的修配; 5、学校保证教学、科研正常运行的日常维修维护项目(如更换水龙头、修补门窗、更换玻璃、更换灯管、开关、插座、大小便器等); 6、日常电器维修维护,如(热水器、开水器、空调、电风扇) 7、学校办公用房、教学科研用房、学生宿舍的零星维修以及学校环境建设,道路、路灯、上下水、消防设施、建筑物的防水修补的维修项目。 8、校园垃圾的清理、清运。 二、 公共区域清洁卫生服务 1、室外校园区内公共区域清洁卫生(校园围栏以内含两个校门外门口)包括公共道路、运动场地、塑胶跑道、人行道及公共绿地、室外卫生间的卫生清洁及冬季场地清雪。 2、室内公共区域清洁包括走廊、卫生间、楼梯、大厅、场馆、会议室等清扫保洁及门窗保洁(玻璃清洁每年春季一次在五月份完成)。 3、室内外垃圾收集及清运。 三、绿化管护 负责校园区内公共绿化的日常修剪、清理杂草、浇水、施肥病虫害等提供专业化管理,负责花坛的花草种植及步道两侧盆花摆放及养护。 四、与物业管理项目相关的记录资料,物业管理部门负责收集,并建档管理。 第三章 学校的权利和义务 1.有审定物业管理部门拟定的物业管理方案的权利。 2.有检查物业部门按照制定的物业管理方案管理工作及实施制度管理的权力。 3.有对物业公司工作情况的考核权利及费用支付的确定权利。学校将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和抽查的方式,对物业公司进行考核,考核标准见附件3。考核办法:物业考核实行扣分制,考核内容按100分计算,计算方法:月考核总分÷考核次数﹦月得分。根据月得分计算出每月支付费用(如:月得分为85分,月支付费用为月应支付费用×0.85﹦月实支付费用);费用支付:学校依据月得分,按季度支付服务费用。 4.一年中出现2次(含2次)不合格的或物业部门在服务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甲方有权上报政府采购相关部门对成交供应商进行处罚。 5.因物业部门未尽职责,给学校造成损失,经有关部门鉴定属实,学校有权索赔的权利。 6.有教育学校教职员工及学生遵守各种物业管理制度,共同保持一个良好的工作学习环境,维护共同利益的义务。 7、物业部门在服务过程中出现人数没有达到甲方要求、相关人员工资没有达到甲方标准、工资延迟发放、服务质量不达标等现象时,甲方可与物业部门协商,协商不成时上报政府采购相关部门解决。 第四章 物业管理部门的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有对校园区进行统一物业管理的权利和义务。 2.对经双方共同审定的《物业服务方案》,有按照相关要求执行的义务。 3.在履行合同约定过程中,对学校提出的合理整改意见,有认真按时整改的义务。 4.服务期满合同终止后,物业部门有如数将物业资料档案交给学校的义务。 5.对学校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 6.经双方协商,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在物业管理全面开展后,学校向物业部门无偿提供具备使用条件物业服务管理用房的义务。 第五章 其他要求 1、在质保期内发生质量问题需要维修时,由物业部门及时通知校方,学校负责落实由施工单位... | 1 | 274000 |
如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可以在中标公告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质疑,逾期将不予受理。 在此,谨向各投标供应商对政府采购工作的支持表示感谢! 2017-05-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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