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阳县三乡汉唐特色古镇建设项目汉山文化旅游景观-绿化景观工程评标结果公示
宜阳县三乡汉唐特色古镇建设项目汉山文化旅游景观-绿化景观工程评标结果公示
受宜阳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河南齐越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就宜阳县三乡汉唐特色古镇建设项目汉山文化旅游景观-绿化景观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就将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 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宜阳县三乡汉唐特色古镇建设项目汉山文化旅游景观-绿化景观工程
招标编号:宜工交【2017】35号
二、评标信息:
评标时间:2017年5月12日下午15时00分
评标地点: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评标委员会成员: 王基生、张慧兰、王培新、刘宝全、焦保国
三、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评标结果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新星园林绿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金额:6000898.36元
拟任项目经理:刘德峰
建造师注册号:豫241161603844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省唐朝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6003891.67元
拟任项目经理:吴东勤
建造师注册号:豫241161689249
四、评标结果公示期:
2017年 5月15日至2017年5 月17日
五、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宜阳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宜阳县北城区政务大厦东附楼
电 话:13838880957
代理机构:河南齐越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王城大道桥南半岛明珠5号楼2单元1507房
邮 编:471003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0379-60123683 15038652903
邮 箱:73486243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