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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环境卫生管理处240L两轮移动垃圾桶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5-12 22:0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福建立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清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的委托,就240L两轮移动垃圾桶采购项目项目(项目编号:FJLQ20175010)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FJLQ20175010

项目名称:240L两轮移动垃圾桶采购项目

项目联系人:郑小姐

联系方式:0591-63037983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福清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采购单位地址:福清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郭先生0591-86905333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项目用途:环保

简要技术要求:长*宽*高(mm)=730*600*1020(±5mm);桶壁平均厚度达到≥5.5 mm,重量≥17kg等,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日期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福建立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523号福州大学(北区机械厂)福大怡山文化创意园3号楼101二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郑小姐0591-63037983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7年04月07日

中标日期:2017年05月12日

总中标金额:104.286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中标供应商名称:福建省三明三诚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三明市梅列区小蕉额坑

中标金额 (万元):104.286

 

评审专家名单:

江永平(组长) 、郑维水、邵赴闽、栾明辉、陈同熙。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中标标的名称:240L两轮移动垃圾桶采购项目

规格型号:三诚SC-240L,详见投标文件

数量:4966个

单价合计价(万元):4966个

服务要求 :中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合格的产品,承诺自验收合格后质量免费保修期6个月。等,详见招标文件。

 

六、其它补充事宜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需填):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

2、投标人资格审查:评委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须知前附表第2项条款)规定的投标资格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审查情况如下:

2.1厦门鑫雷发工贸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正本中未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打印件或网络截图,不符合招标文件第8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资格标准第3条款中“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须提供信息记录打印件或网络截图并注明下载网址”的要求,经评标委员会评议,按无效投标处理。

2.2浙江东邵瑛工贸有限公司:(1)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正本中未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的下载网址,不符合招标文件第8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资格标准第3条款中“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须提供信息记录打印件或网络截图并注明下载网址”的要求;(2)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正本中未提供社保登记证,且未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第8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资格标准第5条款中“5.1)投标人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和第61页相关资格证明材料第3条款中“投标人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相关材料(是指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证和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中的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凭据须为加盖社保部门签章的社保缴纳明细表和社保银行缴款单据或电子缴税凭证等证明材料且明细表中必须包含投标人代表;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的要求;(3)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正本中未提供所购置的办公设备发票,不符合招标文件第61页相关资格证明材料第4条款中“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以及其在公司经营活动过程中所购置的办公设备清单和发票”的要求。经评标委员会评议,按无效投标处理。

2.3浙江金保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正本中未提供社保登记证,且未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第8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资格标准第5条款中“5.1)投标人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和第61页相关资格证明材料第3条款中“投标人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相关材料(是指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证和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中的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凭据须为加盖社保部门签章的社保缴纳明细表和社保银行缴款单据或电子缴税凭证等证明材料且明细表中必须包含投标人代表;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的要求,经评标委员会评议,按无效投标处理。

2.4浙江绿欣环卫设备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正本中未提供社保登记证,且未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第8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资格标准第5条款中“5.1)投标人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和第61页相关资格证明材料第3条款中“投标人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相关材料(是指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证和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中的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凭据须为加盖社保部门签章的社保缴纳明细表和社保银行缴款单据或电子缴税凭证等证明材料且明细表中必须包含投标人代表;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的要求,经评标委员会评议,按无效投标处理。

2.5永康市富盛实业有限公司:(1)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正本中未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的下载网址,不符合招标文件第8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资格标准第3条款中“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须提供信息记录打印件或网络截图并注明下载网址”的要求;(2)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正本中未提供社保登记证,且未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第8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资格标准第5条款中“5.1)投标人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和第61页相关资格证明材料第3条款中“投标人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相关材料(是指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证和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中的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凭据须为加盖社保部门签章的社保缴纳明细表和社保银行缴款单据或电子缴税凭证等证明材料且明细表中必须包含投标人代表;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的要求。经评标委员会评议,按无效投标处理。

2.6其余投标人的资格性审查均合格,进入下一步评审。

3、投标文件技术商务和报价符合性审查:评委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17.3.2条款)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审查情况如下:

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均通过,进入下一步评审。

4、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优惠情况如下:

4.1福建省三明洁亿环卫设备有限公司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文件的规定,并按“各行业划型标准” 的指标内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符合招标文件小型、微型企业产品或服务价格扣除条款规定,本项内容给予价格扣除。价格扣除如下:该公司的投标总价为1067690元,其中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或服务的报价为1067690元,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给予小型、微型企业产品或服务6%的价格扣除幅度,价格扣除后的最终报价为1003628.60元。

4.2福建省三明三诚环保设备有限公司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文件的规定,并按“各行业划型标准” 的指标内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符合招标文件小型、微型企业产品或服务价格扣除条款规定,本项内容给予价格扣除。价格扣除如下:该公司的投标总价为1042860元,其中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或服务的报价为1042860元,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给予小型、微型企业产品或服务6%的价格扣除幅度,价格扣除后的最终报价为980288.4元。

4.3上海奥图环卫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报价部分正本中提供的小型、微型企业证明材料不全,不符合招标文件评标标准中第F条款(关于中小企业生产或销售的产品或服务部分的评审优惠内容及幅度)规定的内容,不享受小型、微型企业价格扣除政策,经评标委员会评议,不予价格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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