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康市人民检察院中心机房、机要室、档案室全自动气体消防系统及直饮水设备采购项目询价成交公告
关于安康市人民检察院中心机房、机要室、档案室全自动气体消防系统及直饮水设备采购项目已于2017年4月28日进行询价招标,现招标工作已结束,根据询价小组评审结论和采购人2017年5月02日书面确认的“成交供应商复函”,现将询价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安康市人民检察院中心机房、机要室、档案室全自动气体消防系统及直饮水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XGT2017-AK-021
三、采购人名称:安康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安康市汉滨区滨江大道
联系电话:0915-3189913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国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康市汉滨区兴安中路44号君安大厦24楼
联系电话:0915-3189913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1、采购内容:安康市人民检察院中心机房、机要室、档案室全自动气体消防系统及直饮水设备采购项目。共分为两包,A包:全自动气体消防系统;B包:直饮水设备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项目预算:A包:20万元整;B包:6.9万元整。
六、成交结果信息:
A包:
1、成交供应商:陕西秦北建筑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2、成交金额:拾捌万伍仟元整(18.5万元)
3、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冯钊 15072850882
B包:
1、成交供应商:陕西沁源净水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2、成交金额:伍万玖千元整(5.9万元)
3、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汤梅 18329868885
七、询价小组人员:梁俊龙 李波 胡平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0915-3189913
九、各有关当事人若对本公告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之有关规定执行。
十、公告期自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陕西国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