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国土资源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土地出让、划拨供应评估业务结果公告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 区)国土资源局的委托,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土地出让、划拨供应评估业务 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的评审结果公布如下:
一、采购编号:郑港财采公开(2017)001号
二、招标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土地出让、划拨供应评估业务
三、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公告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综保区(港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网站》
公告日期:2017年03月30日至2017年04月06日
四、 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7年04月19日09时30分
评标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评标委员会名单:张海敏、王俊鹤、贾小军、左正金、刘占欣
五、 评审结果:
经评审,采购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建议重新组织采购活动,本次采购活动未产生入围单位。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 购 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国土资源局
联 系 人:梁女士
联系电话:0371-86198826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杜先生、袁女士
电 话:0371-63976562、15286815859
地 址:郑州市优胜南路26号国奥大厦
邮政编号:450003
网 址:http://www.xcgcgl.cn
电子邮件:junxun14@163.com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郑州经三路支行
账 号:758371902699810105
本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投标供应商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社保证明)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