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人民医院迁建项目医用气体工程采购中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4-18 11:1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保山市人民医院迁建项目医用气体工程
采购中标公告
保山市人民医院 | 联系电话 | 袁朝能0875—2160981 | ||||||
地址 | 保岫西路94号 | |||||||
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0875-2207986 | ||||||
地址 | 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3号 | |||||||
采购项目名称 | 保山市人民医院迁建项目医用气体工程 | 项目编号 | 保招代〔2017〕66号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用途 | 医用 | 数量 | 详见招标文件采购数量 | |||||
1330.00万元 | 招标公告日期 | |||||||
开标时间 | 2017年4月10日 | 开标地点 | 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中标单位 | 浙江强盛医用工程有限公司 | |||||||
中标金额 | 12639192.08元 | |||||||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 杨国军、杨国生、杨林、史涌新、袁朝能 | |||||||
1、以上招标结果接受社会监督,现进行公示。按财库[2015]135号文规定,公示期2017年4月11日。投标人若对评标结果有异议,请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材料应包括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及相关证明材料等。投诉人为法人时,投诉资料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并加盖企业法人印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时,投诉资料必须有主要负责人或个人亲笔签字。不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的投诉将不予受理。 2、公示期满后,请中标到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未中标单位请携带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到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确认函后到隆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还投标保证金。在此,衷心感谢各投标单位的积极参加与支持。 | ||||||||
监督电话 | 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875-2120150 | |||||||
采购人意见 | 同意发布 | |||||||
发布日期 | 2017年4月10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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