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上阳宫化成院壁布采购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洛阳市上阳宫化成院壁布采购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受洛阳承园实业有限公司委托,河南齐越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就洛阳市洛阳市上阳宫化成院壁布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就将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 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洛阳市洛阳市上阳宫化成院壁布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NQY(LY2017)022
二、评标信息:
评标时间:2017年4月11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
评标地点:金城宾馆二楼会议室(洛阳市西工区行署路3号)
评标委员会成员:贠麦平、蔡丽朋、贾书琴、李红政、白金玲
三、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评标结果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
乐在文化发展(上海)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931910元
供货安装期:10个工作日
质量要求:合格产品
供应商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元江路5500号第1幢E4850室
中标社会资本法人:许健斌
联系方式:13631615602
第二中标候选人:
浙江琅素实业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833719.56元
供货安装期:10个工作日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范及招标文件要求
供应商地址:衢州市衢江区天湖南路66号
中标社会资本法人:刘德财
联系方式:18057011777
四、评标结果公示期:
本次评标结果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公示期三日。
五、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洛阳承园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上阳路与滨河北路交叉口,上阳宫。
联 系 人:白女士
电 话:13643874031
代理机构:河南齐越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王城大桥南半岛明珠5号楼2单元1507房
邮 编:471003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379-60123683 17739065726
邮 箱:970916887@qq.com
河南齐越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