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市政管理服务中心环岛中路排洪设施修复工程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4-11 08:5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受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市政管理服务中心的委托,就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市政管理服务中心环岛中路排洪设施修复工程采购项目项目(项目编号:44040120170317157SG )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44040120170317157SG
项目名称: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市政管理服务中心环岛中路排洪设施修复工程采购项目
项目联系人:曾羽笛
联系方式:0756-3361067、13926965889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市政管理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珠海高栏港经济区榕树湾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甘志贤0756-7718601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中标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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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44040120170317157SG | ||
项目名称 |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市政管理服务中心环岛中路排洪设施修复工程采购项目 | ||
开标日期 | 2017-04-10 15:30 | ||
评标日期 | 2017-04-10 15:30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茂名建筑集团第二有限公司 | ||
中标价 | 219,502.30元 | 项目负责人 | 黎夏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台山市长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中标价 | 219,362.87元 | 项目负责人 | 余启荣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深圳市中润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中标价 | 219,325.05元 | 项目负责人 | 王云龙 |
公示日期 | 2017-04-11 至 2017-04-12 | ||
投标文件废标原因 | |||
异议处理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 ||
投诉处理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2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曾羽笛0756-3361067、13926965889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7年03月17日
中标日期:2017年04月10日
总中标金额: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中标供应商名称:茂名建筑集团第二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滨河南路41号
中标金额:219,502.30元
评审专家名单:
无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六、其它补充事宜
无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需填):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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