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州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监督抽检任务检验机构遴选项目中标公告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委托,就福州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监督抽检任务检验机构遴选项目项目(项目编号:FJGC-FS-G-2017-053)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FJGC-FS-G-2017-053
项目名称:福州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监督抽检任务检验机构遴选项目
项目联系人:李萍
联系方式:0591-83393306、83393307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8号楼8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游振云/ 0591-22032625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1、项目用途:服务
2、简要技术要求:(1)抽检样品 抽检监测样品种类、数量及检测项目由采购人确定,抽检样品涉及生产、流通、餐饮环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3、服务期限:1年。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萍/0591-83393306、83393307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7年03月14日
中标日期:2017年04月07日
总中标金额: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序号 | 入围企业名称 | 入围企业联系地址 | 中标折扣(折) |
1 | 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 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312号国检广场 | 9.5 |
2 | 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 福州市西门外山头角121号 | 9.5 |
3 | 福建中检华日食品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百花洲路16号1#401 | 9.5 |
4 | 福建名成莱茵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 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青洲路66号加工车间一(二)楼 | 9.5 |
5 | 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 | 福州市晋安区华林香槟路19号 | 9.5 |
6 | 谱尼测试集团深圳有限公司 | 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中兴工业城六栋一层、三层、五层、六层、五栋一层-1 | 9.5 |
评审专家名单:
丁学仁、姜能座、兰元、林华影、柳庆忠、林磊(采购人代表)、林清荷(采购人代表)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合同包 中标标的名称 服务期限 单价(投标折扣)
1 福州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监督抽检任务检验机构遴选项目 1年 9.5折
服务要求:
(1)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福建中检华日食品安全检测有限公司、福建名成莱茵检测服务有限公司、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谱尼测试集团深圳有限公司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开展抽检检测工作,并按采购人进度要求完成工作。
(2)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福建中检华日食品安全检测有限公司、福建名成莱茵检测服务有限公司、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谱尼测试集团深圳有限公司负责组织福州市内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集体餐饮场所、农村地区食品、散装食品等的抽检工作。
(3) 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福建中检华日食品安全检测有限公司、福建名成莱茵检测服务有限公司、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谱尼测试集团深圳有限公司负责按采样技术要求完成样品的抽检监测任务。同时按《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不合格样品及问题样品信息通报和核查处置规定(试行)》上报不合格样品和问题样品报告。
六、其它补充事宜
1、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情况:
资格及符合性审查情况: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须知前附表第2项号条款)规定的资格标准和招标文件(第二章17.2.2条款)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审查情况如下:
(1)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查情况如下:
①电子投标文件资格性审查条件中,提供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为2016年12月的,不符合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三个月的要求;未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②未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相关设备的购置发票以及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用工合同;
③电子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中,提供的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均未加盖投标人公章;
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招标文件》第3.1点资格标准的第3.1.4、第3.1.5条款和第17.3.2点符合性检查的第(4)条款的规定,资格审查和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均不符合,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 浙江九安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审查情况如下:
①电子投标文件资格性审查条件中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
②电子投标文件资格性审查条件中未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用工合同;
经评标委员会评议,浙江九安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不符合《招标文件》第3.1点资格标准的第3.1.4、第3.1.5、第3.1.10条款和第17.3.2点符合性检查的第(4)条款的规定,资格审查和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均不符合,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3) 厦门中集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的电子投标文件资格性审查条件中未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用工合同,经评标委员会评议,不符合《招标文件》第3.1点资格标准的第3.1.5条款的规定,资格性审查不合格,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4) 广州金域医学检验中心有限公司的电子投标文件未对“投标人以投标折扣形式进行报价。入围企业所报的折扣,即为后期各自实施检验检测项目价格的折扣。若遇特殊任务,须无条件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折扣执行”的内容作出书面承诺,经评标委员会评议,不符合《招标文件》第17.3.2点符合性检查的第(3)条款的规定,符合性审查不符合,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5)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福建中检华日食品安全检测有限公司、福建名成莱茵检测服务有限公司、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谱尼测试集团深圳有限公司、通标标准技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厦门泓益检测有限公司、杭州谱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上海中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的资格性与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情况:
(1) 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文件的规定,并按“各行业划型标准” 的指标内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符合招标文件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条款规定,本项内容给予价格扣除。价格扣除如下:该公司的投标总价为19266000元(即9.5折),其中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报价为19266000元,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给予小型、微型企业产品6%的价格扣除幅度,价格扣除后的最终评审价格为18110040元。
(2) 福建中检华日食品安全检测有限公司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文件的规定,并按“各行业划型标准” 的指标内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符合招标文件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条款规定,本项内容给予价格扣除。价格扣除如下:该公司的投标总价为19266000元(即9.5折),其中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报价为19266000元,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给予小型、微型企业产品6%的价格扣除幅度,价格扣除后的最终评审价格为18110040元。
(3) 福建名成莱茵检测服务有限公司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文件的规定,并按“各行业划型标准” 的指标内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符合招标文件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条款规定,本项内容给予价格扣除。价格扣除如下:该公司的投标总价为19266000元(即9.5折),其中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报价为19266000元,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给予小型、微型企业产品6%的价格扣除幅度,价格扣除后的最终评审价格为18110040元。
(4) 杭州谱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小型、微型企业证明材料中,未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证明函,不符合《招标文件》小型、微型企业价格扣除政策,经评标委员会评议,不予价格扣除。
(5)厦门泓益检测有限公司提供的小型、微型企业证明材料中,《中型小型微型企业认定申请表》中阐明,本认定申请表经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签字盖章后生效,认定结果当年有效。认定日期为2016年08月05日,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厦门泓益检测有限公司提供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认定申请表》无效,不符合《招标文件》小型、微型企业价格扣除政策,经评标委员会评议,不予价格扣除。
3、本项目为福州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监督抽检任务检验机构遴选项目,入围企业纳入采购人检验检测机构备选库。采购人不承诺最低任务量,任务的分配。有任务时,采购人从备选库中随机抽取检验检测机构。入围企业所报的折扣,即为后期各自实施检验检测项目价格的折扣。若遇特殊任务,须无条件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折扣执行。
4、公告期限为本公告之日起1个工作日。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04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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