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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关于郑州市第三看守所锅炉用煤竞争性谈判结果公示

作者: 发布于:2017-04-01 16:4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郑州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关于郑州市第三看守所锅炉用煤

竞争性谈判结果公示

河南柏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郑州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的委托,就郑州市第三看守所锅炉用煤进行竞争性谈判谈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郑州市第三看守所锅炉用煤

 二、项目编号:郑财竞谈-2017-39

    三、谈判公告发布媒体及日期:

公告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公告日期:2017328—20173 30

四、谈判信息:

谈判日期:201741日上午9:30分(北京时间)

谈判地点:郑州市中原区电厂路与电厂南路交叉口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13号楼17层(河南柏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谈判小组名单:常学军、庞立新、朱军

五、中标信息:

中标供应商:河南培建贸易有限公司

  中标报价:427040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按甲方书面要求供货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相关标准和采购合同要求

  公司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华山路105号院3

  六、本次结果公示联系事项:

采购人郑州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

联系人:朱警官

联系电话:15729376765

代理机构:河南柏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余女士

电话:15938700290

     、其他应说明事项:
     本次结果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等相关媒体同时发布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收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

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0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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