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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青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青秀区为民办实事路灯安装项目中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3-24 12:3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南宁市青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就2017年青秀区为民办实事路灯安装项目项目(项目编号:QXCG2017E003/HCA(6)2017026GNN)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QXCG2017E003/HCA(6)2017026GNN

项目名称:2017年青秀区为民办实事路灯安装项目

项目联系人:刘工、陆工

联系方式: 0771-2808057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南宁市青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单位地址:南宁市悦宾路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罗工 13877149039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1、本项目为青秀区2017年为民办实事项目,采购及安装路灯共1200盏,划分为AB两个标段;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刘工、陆工 0771-2808057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7年02月27日

中标日期:2017年03月21日

总中标金额:240.0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序号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中标金额(万元)
1 广西大正建设有限公司、扬州润光照明电器有限公司(联合体) 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82号永凯现代城3单元1103号房 240.0

 

评审专家名单:

评标委员会名单:梁克俭、方秀梅、杨维象(组长)、钟守宾、马莎丽、黎敏、李洁宁(业主评委)采购人代表:罗振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1、本项目为青秀区2017年为民办实事项目,采购及安装路灯共1200盏,划分为AB两个标段;

 

六、其它补充事宜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南宁市青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于2017年3月21日就2017年青秀区为民办实事路灯安装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2017年青秀区为民办实事路灯安装项目【QXCG2017E003/HCA(6)2017026GN】

    二、项目概况:

     1、本项目为青秀区2017年为民办实事项目,采购及安装路灯共1200盏,划分为A、B两个标段;

2、完成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天(日历天)。                                                

    三、公告媒体及日期:

公告媒体: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http://guoji.caigou2003.com/">政府采购网/" ignore=1>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南宁市政府采购网、广西招标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7年2月27日

    四、评标日期:2017年3月21日

评标地点:南宁市沙井大道56号华南城2#广场A座(东一门)5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9号评标室。

评标委员会名单:梁克俭、方秀梅、杨维象(组长)、钟守宾、马莎丽、黎敏、李洁宁(业主评委)

采购人代表:罗振

五、中标信息:

A分标:

   1. 中标供应商名称:广西大正建设有限公司、扬州润光照明电器有限公司(联合体)

2.中标供应商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82号永凯现代城3单元1103号房

3.中标金额:人民币贰佰肆拾万元整(¥2400000.00元)

4.交付使用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天(日历天)

B分标:

   1. 中标供应商名称:广西海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扬州市轩华照明电器有限公司(联合体)

   2.中标供应商地址:防城港市防城区金花茶大道福满地小区旁

   3.中标金额:人民币叁佰叁拾陆万元整(¥3360000.00元)

4.交付使用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天(日历天)

     六、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南宁市青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南宁市悦宾路1号

      联系人及电话:罗振    13877149039;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址: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项目联系人:刘工、陆工  0771-2808057  0771-2848933(传真)

     3.监督部门: 南宁市青秀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电话:0771-5826232)

     七、中标结果公告期限:自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南宁市青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受托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附:1.公开招标文件

    2.主要中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

 

 

 

         招标单位:南宁市青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7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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