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聚丰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双阳区10kv吉通配电迁移工程中标公告
吉林省鼎企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长春聚丰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长春市双阳区10kv吉通配电迁移工程项目(项目编号:DQZB2017-004)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DQZB2017-004
项目名称:长春市双阳区10kv吉通配电迁移工程
项目联系人:王刚
联系方式:13944016868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长春聚丰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长春市双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楼418室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刚13944016868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长春市双阳区10kv吉通配电迁移工程施工招标
招标项目编号:DQZB2017-004
1.招标条件
长春市双阳区10kv吉通配电迁移工程已由长春双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向双阳区政府提出申请,并于2016年10月14日通过双阳区政府审批,招标人为长春聚丰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市双阳区10kv吉通配电迁移工程
2.2 工程概况:拆除原有线路,新建铁塔带基础4基,敷设各型号电缆及附属设备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2.3 招标范围:对以上工程进行施工招标
2.4 建设地点:长春市双阳区
2.5 投 资 额:156.8605万元
2.6 工期要求:
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03月20日 ;
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04月19日 ;
计 划 工 期 :共30日历天。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电力工程施工管理执行标准与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承装(修、试)类四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
3.4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5项目经理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已在本单位注册的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全国注册建造师证书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近三年(2014-2016)年有类似工程项目业绩至少一项(合同或中标通知书须体现项目经理姓名)且应无在建工程。
3.6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2016年)有类似工程项目业绩至少一项。
3.7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3年—201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不亏损财务审计报告。
3.8 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有隶属关系或相关联企业同时投标。
3.10外埠投标人应按吉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办理入吉投标备案手续(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2月24日至2017 年03月0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5: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吉林省鼎企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资质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及类似项目业绩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7)企业类似项目业绩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8)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9)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文件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是:2017年03月15日下午13时00分,地点: 吉林省鼎企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当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及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聚丰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证:91220112691490095G
联 系 人:王刚
联 系 电 话 :13944016868
地 址: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天普路交汇泰豪深蓝国际四号楼六楼
联 系 人:刘经理
联 系 电 话:0431-82879888
注: 本招标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最新发布的招标公告内容为准;本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2017年02月24日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吉林省鼎企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天普路交汇泰豪深蓝国际四号楼六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刘经理0431-82879888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7年02月24日
中标日期:2017年03月15日
总中标金额: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长春电力建设公司
人民币:大写:壹佰伍拾陆万肆仟捌佰叁拾伍元整;
小写¥:156.4835万元。
评审专家名单:
齐晓霞、谭丽丽、刘宏伟、矫兰云、王丽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中 标 公 示
吉林省鼎企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长春聚丰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代理“长春市双阳区10kv吉通配电迁移工程”招标业务。该项目于2017年03月15日下午13时00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现将本次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项目名称 :长春市双阳区10kv吉通配电迁移工程
项目编号:DQZB2017-004
开标日期 :2017年03月15日下午13时00分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委名单 :齐晓霞、谭丽丽、刘宏伟、矫兰云、王丽
中标候选人:长春电力建设公司
中标价格 :人民币:大写:壹佰伍拾陆万肆仟捌佰叁拾伍元整;
小写¥:156.4835万元。
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码:912201011239997748
以上评标结果公示期为2017年03月16日至2017年03月18日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如无异议,公示期结束后招标人将向中标候选人发放中标通知书。
招标人:长春聚丰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鼎企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刘经理,电话:0431-82879888,日期:2017年03月16日
六、其它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