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陕州区西李村乡标准化蔬菜大棚建设项目结果公告
陕州区西李村乡标准化蔬菜大棚建设项目结果公告
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三门峡市陕州区西李村乡人民政府”的委托,就“陕州区西李村乡标准化蔬菜大棚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工程招标相关法规和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评标标准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陕州区西李村乡标准化蔬菜大棚建设项目
招标编号:LHSSG2017-012
SDGGK-2017-003
二、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7年3月13日
评标地点:三门峡市陕州区招投标中心评标室
三、发布媒体: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三门峡市陕州区招投标中心网》同时发布。
四、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评标结果如下:
一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安宏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叁拾玖万玖仟肆佰柒拾肆元伍角 ¥399474.5元
拟派项目负责人:刘子豪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省鹏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肆拾万零捌佰捌拾壹元伍角 ¥400881.5元
拟派项目负责人:任 思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华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肆拾万壹仟陆佰陆拾叁元伍角 ¥401663.5元
拟派项目负责人:陈首君
二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安宏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柒拾玖万捌仟玖佰肆拾玖元整 ¥798949元
拟派项目负责人:刘子豪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省鹏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捌拾万壹仟柒佰陆拾叁元整 ¥801763元
拟派项目负责人:任 思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华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捌拾万叁仟叁佰贰拾柒元整 ¥803327元
拟派项目负责人:陈首君
三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安宏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柒拾玖万捌仟玖佰肆拾玖元整 ¥798949元
拟派项目负责人:刘子豪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省鹏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捌拾万壹仟柒佰陆拾叁元整 ¥801763元
拟派项目负责人:任 思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华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捌拾万叁仟叁佰贰拾柒元整 ¥803327元
拟派项目负责人:陈首君
四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元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柒拾玖万玖仟贰佰壹拾柒元整 ¥799217元
拟派项目负责人:刘世璞
河南博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新乡市恒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均高于控制价×(1-D),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规定,不推荐其为中标候选人。
五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元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柒拾玖万玖仟贰佰壹拾柒元整 ¥799217元
拟派项目负责人:刘世璞
河南博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新乡市恒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均高于控制价×(1-D),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规定,不推荐其为中标候选人。
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三门峡市陕州区招投标中心
联系电话:0398—3838298
招标人:三门峡市陕州区西李村乡人民政府
地 址:三门峡市陕州区西李村乡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83989828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陕州区新华书店办公楼212室
联 系 人(电话):孙女士15939819892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提出质疑 (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时的授权人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接受质疑函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三门峡市陕州区西李村乡人民政府
2017年3月13日[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