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成都市青羊区国家税务局税务辅助人员(劳务派遣)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3-03 15:5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 成都市青羊区国家税务局的委托,就成都市青羊区国家税务局税务辅助人员(劳务派遣)采购项目项目(项目编号:SCIT-ZG(Z)-201612279)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SCIT-ZG(Z)-201612279

项目名称:成都市青羊区国家税务局税务辅助人员(劳务派遣)采购项目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13880695545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 成都市青羊区国家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800号天府四街66号航兴国际广场1号楼17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女士 联系电话:02887797776-617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服务要求及其他

一、服务要求:

成都市青羊区国家税务局税务辅助人员(劳务派遣)采购项目进行采购,供应商需提供具有专业业务能力,并能独立完成工作的工作人员96名,供应商应具有专业的人力资源服务团队,并按照招标文件中对于该项目要求进行人员配置。

1. 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劳动者到用工单位从事辅助性工作达成一致,并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2. 劳务派遣公司作为派遣人员的用人单位,应当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劳动者的法定义务,且不得将这些义务转嫁于用工单位。   3. 用工单位同劳务派遣公司派遣的劳动者之间不存在用工单位同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

   4. 劳务派遣公司负责派遣人员的工资发放、社保缴纳、福利、招聘、解聘和处理劳务纠纷等工作。且保证工资、社保、福利等按时全额到位。对派遣人员提出的疑问及时解答。

   5. 劳务派遣公司满足用工单位对人员及其工资、福利调整变动的有关需求。

二、其它要求

1供应商须扼要介绍本公司的情况须包括以下内容:

    1.1公司背景、历史、运营模式、取得的荣誉与奖励

    1.2办公场地、设施、管理人员数量、学历构成、行业经验

1.3劳务派遣业务规模、员工数量、工作业绩,主要服务行业、重要服务企业;

1.4其它有关证明材料(质量体系认证证书、银行颁发的信誉等级证书);

2.供应商在2013年至今完成、承担的类似项目的情况介绍、说明;

3.供应商需对本项目组建团队并要求其中应该含有专职的、高素质的3人以上的专职项目管理服务人员。并提供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情况汇总表。

4.供应商需对项目又一个合理的规划并出具项目规划书,规划书应包括以下的内容:

    4.1对项目需求的理解,对服务功能的定位;

    4.2合法用工,劳动合同管理的操作

    4.3对劳动争议处理机制与控制方案;

    4.4对特殊突发情况(如工伤、意外死亡)的处理预案与机制;

    4.5劳务派遣员工管理制度、编订的员工手册;

    4.6详细论述提供服务的难点、自身管理的不足及解决方案,并提出对供应商项目管理工作的建议

    4.7垫付承诺

5.供应商应就本次服务做出以下承诺:

    5.1积极配合采购人的日常管理工作(资料反馈、数据统计等);

5.2项目执行情况的及时反馈和信息沟通渠道的高效畅通。

商务要求

1.服务期及地点

1.1服务时间:招标有效期为3年,合同一年一签。

1.2 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

2.付款方法和条件

按实际在岗人数,每个月二十五日前,采购人根据双方当日确认的金额向中标方支付。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800号天府四街66号航兴国际广场1号楼17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女士 87797837转617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7年02月08日

中标日期:2017年03月03日

总中标金额:503.0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中标供应商名称:四川省外国企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金额:503万/年

联系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顺城大街206号四川国际大厦7楼

 

评审专家名单:

评标专家:韩丽萍、阮民、陈久强、蒋汉奎、李宏轩;采购人代表:李茜、朱志刚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中标供应商名称:四川省外国企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服务要求:

1.服务期及地点

1.1服务时间:招标有效期为3年,合同一年一签。

1.2 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

2.付款方法和条件

按实际在岗人数,每个月二十五日前,采购人根据双方当日确认的金额向中标方支付。

 

六、其它补充事宜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需填):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