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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东河区教育局信息化系统设施设备中标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公〔2017〕4477号)

作者: 发布于:2017-02-22 18:2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包头市东河区教育局信息化系统设施设备

采购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包头市东河区教育局信息化系统设施设备
采购编号: 包采公〔2017〕4477号
评审日期: 2017年02月22日
公示日期: 2017年02月22日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合法企业,且为一般纳税人,能出具17%增值税专用发票;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纪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投标人具有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证书二级及以上资质; 7、投标人具有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8、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要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此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 9、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近三个月内); 10、投标人须通过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期内); 11、为保证公平规定投标人的限制条件: 1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1.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1.3在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有多家投标人参加,只能按一家投标人计算; 11.4投标人应当从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合法获得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 12、投标人必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中“申报注册”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 13、是否接受联合体竞标:不接受 14、未领购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 15、接受投标人类型:合格制造商或合格经销商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东河区教育局
采购人地址: 东河区和平路192号
采购人联系人: 秦慧茹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钢铁大街7号正翔国际B8座写字楼1001-1002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592010100100029156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兴业银行呼和浩特分行
项目负责人: 赵玉信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采购文件: 信息化设备招标文件.zip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2017年02月13日 26,507,520.00 内蒙古证联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呼和浩特市昭乌达路学府花园24号学府商务楼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 型号配置 服务要求 购买数量 购买单价 购买总价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贺静玉    赵军    翁海春    沈晓燕    何爱军    贺文    马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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