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公安厅厅机关公务用车社会化采购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招标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7-39号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河南省公安厅委托,就其厅机关公务用车社会化采购服务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河南省公安厅厅机关公务用车社会化采购服务项目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厅机关公务用车社会化采购服务
三、招标公告发出日期:2017年1月17日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7年2月14日
评标地点: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第三评标会议室
评标委员会:胡叔樵、吉武俊、渠景兵、胡卿、刘芳
五、中标信息:
中标人: 河南省安吉好途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人地址: 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111号C107商铺
中标主要内容:厅机关公务用车社会化采购服务,共124辆。
中标总价:416000元人民币/年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任先生; 联系电话:0371-65881138
采购人地址:郑州市金水路9号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宋沛浩
联系电话:0371-65993320 传真电话:0371-65993320
联系地址:郑州市纬四路13号(花园路与纬四路交叉口东50米路北)
邮政编码:450003
本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结果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请未中标的投标人速到我公司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
附件:招标文件
2017年2月14日